中国青年报:善待百姓是政府工作的第一要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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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17日11:54 中国青年报 | |
作者:毕定国 9月10日,是第一个“世界预防自杀日”,根据卫生部的统计,我国每年有至少25万人死于自杀。这是一个多么沉重的数字。 就在这一天,全国瞩目的“北京居民刘山春为阻止屋旁建造公厕服毒自杀案”开审。 这起事件似乎与前不久的“南京拆迁户翁彪自焚身亡事件”有着许多共通之处:都是起源于市民与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之间的民事纠纷,都是看上去似乎并不起眼但解决起来则困难重重,最终都导致了两个市民采取结束生命这一极端方式,来宣泄自身已无法排遣的情绪,也同样出现了全国媒体和民众高度关注、有关部门行动“暂停”的结果。 这种方式的自杀,是我们最不愿意看到的。对于一个人来说,没有什么比生命更宝贵的了,生命的价值是惟一的,任何一个稍具理智的人都不可能将生命作为赌注。我相信:刘山春和翁彪之所以选择这种方式,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他们已经没有其他选择可以维护自身的权利,他们对寻求社会公正的希望和要求得不到相关回应,在一种退无可退的状态下,他们冲破了最后的底线。 这两起事件之所以引发全国媒体和民众的关注,就在于拆迁和建造公厕原本是城市建设的一部分,其出发点是为民众提供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是为了改善民众的生活质量、提升民众应当享有的“社会发展与个人发展同步”的权利,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发展权,但结果却造成了以生命为代价的悲剧。这样的悲剧本来可以消解于萌芽阶段,但是,当地的城市建设管理部门却没有做到。 社会良性发展的基础是对于个人权利的保护。只有每个公民的权利得到尊重,民众的自我发展积极性才能获得充分的施展,我们整个社会和国家才能在一种共同的发展中不断进步。而这一切,首先要从尊重公民的生命权做起。 无论是城市建设,还是政府的其他社会管理工作,都应当从珍视公民点滴权利做起。反过来说,只有政府时时处处不忘维护公民的权利,民众才会真心拥护政府工作的开展,政府的管理才能获得理想的成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