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都市报:自行车是不是交通拥堵的“元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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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16日16:01 南方都市报 | |
据10月15日《中国青年报》报道:“国家‘畅通工程’专家组组长、东南大学交通学院院长王炜教授认为,自行车作为一类交通工具是绿色的,但它不是一种绿色交通方式。相反,正是因为自行车太多,影响了城市的道路交通,致使道路的利用率不高,机动车运行缓慢,尾气排放量增加,城市空气污染加剧。” 正方:偏见在不知不觉中影响着进步 我认为,之所以会有人对王教授的看法持反对态度,是因为人性的弱点导致我们对于新理论总是存在着一些偏见: 我们总是认为自行车代表着中国普通人的人权,谁提出限制自行车的通行权就是侵犯公民的通行权;这种观点是对的,但是将其绝对化却是一种错误,其实我们知道小汽车也是人权,公共汽车也是人权,出于城市协调发展的需要对于自行车进行合理的限制,本质上并不是限制人权,而是对于人权的一种发展。 自行车也不完全是鲜花一朵,也有很多弱点,慢、体力消耗大,道路的利用率低;在城市不断发展,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的今天,我们应该正视其不足,并采取合理的措施进行取代。而不应抱住不放。 时代在发展,有些我们已经习惯的东西总是要被取代的。但是我们认识中有着这样的惰性:总是希望听到与我们习惯相符的观点,而不愿意听到不同的观点。也许有关专家提出自行车应予限制的观点挑战了我们的心理定势,而让我们不安,可以预料有很多人会出面反对。这使我想起了吸烟者的故事,当有人告诉吸烟的人吸烟会得癌症的时候,吸烟的人第一个反应就是那理论是错的,而不是认为自己吸烟是不对的。当专家告诉我们自行车有碍城市运行时,我们很多人不是反思,而第一个反应就是认定那理论是错的。偏见在不知不觉中影响着我们的认识。 社会在进步,中国人并不永远是骑自行车的命。如果需要,抛弃自行车也没有什么不可以,只要社会进行了妥善的安排。我们应该理性地看待自行车的作用,理性地对待专家的意见。邹云翔(江苏司法人员) 反方:自行车是造成交通拥堵的元凶? 笔者作为一个驾驶自行车多年穿梭于城市大街小巷的“司机”,至少,不这么认为。稍有点交通常识的人都知道,城市的主干道机动车道、自行车道和人行道是“三权分立”,自成体系。说得通俗点,井水不犯河水,只要各行其道,即便造成交通堵塞也只能是机动车和机动车堵塞,自行车和自行车堵塞。不出现交通堵塞的情况,骑自行车人很少愿意加塞闯入机动车道,冒着生命危险和机动车赛跑。所以,对王教授把现在城市道路机动车行速过慢的原因归咎于摩托车和自行车,我不同意。 按照王教授的观点,既然造成城市交通堵塞的症结找到了,那么,解决起来还不容易?只要禁止自行车上路,给这些人以适当的补贴统统让他们乘坐公交车不就得了?这样一来,是不是我们期盼已久的“畅通工程”就大功告成?王教授信,机动车司机信吗,骑自行车者信吗,交警信吗? 事实上,造成目前城市交通堵塞的原因很多,但最关键的不外乎两点:城市道路硬件的先天不足和交警部门管理手段的落后。这两个致命弱点,和时下各种交通工具数量的绝对增长悬殊越来越大,势必造成交通工具和交通堵塞之间的不协调,也就是所谓的交通堵塞。只要看看哪个城市把城市道路建设得合理了,交警部门把机动车道和自行车道严格分离开,把疏通工作做到了家,如果该城市还经常出现塞车现象,再责怪那些骑自行车出门的市民不迟。 自行车究竟是不是像王教授破解的这个难题的答案那样是罪魁祸首,不妨来个全国性的大调查,然后召开个大型听证会。如果确实是自行车惹的祸,再在城市禁骑自行车也就没有怨言了。不然,自行车冤枉,骑自行车的更冤枉,而真正造成交通堵塞的原因则在窃笑。刘海明(广西职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