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都市报:政府应当相信公民自治能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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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17日14:35 南方都市报 | |
作者:杨耕身 据10月16日《南方都市报》报道,《北京市养犬管理规定》修订版作出新规定,把“政府管理养犬的权力”下放给了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个人养犬要征得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的同意;基层自治组织可以决定地区内禁遛区的划定范围等等。对此,北京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办公室副主任说:“对于那些涉及社会习俗、个人爱好的事务,政府越来越给予充分尊 “相信老百姓有能力依法管理好自己的事情”,这是一句值得放大并明晰的管理思路。在北京调整养犬政策中,这种信任就是政府将过去那种强制性管理或干预方式,从原本属于社会习俗、个人爱好的事务中退出来,把“政府管理养犬的权力”下放给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一个政府对于其民众到底是相信的还是不相信的,直接体现于政府在处理一些社会事务中采取怎样的管理思路,也直接体现于有关公共政策的制定或调整。北京对养犬政策的调整,还有前不久正式实施的新婚姻登记条例用个人声明取代以前单位证明的规定,都是基于对于民众的信任。 因为不信任,所以政府采取了那种不辞劳苦、事无巨细、大包大揽式的管理方式。一些地方出现的尴尬现象表明,别看管理养犬事小,但未必是政府能管好的。如果既管不好,又不愿退出来,或不愿让位于其它有能力的机构,只能损害政府自身的声誉或形象,甚至导致一种逆反性的社会心理出现,而不利于社会管理。因此必须承认,在处理社会事务中,任何政府都会有力所不逮之处,也并不是每件事情都是政府所管得了或管得好的,正因为此,我们提出了“大社会、小政府”以及服务型政府、有限政府的现代政府理念。 另一方面,只有基于政府的自信,才能带来对民众的信任。而只有信任,才能换来公民的被尊重的感觉,才有利于市民社会的产生,而市民社会的产生与发展是一个社会公共管理活动趋向成熟的标志。公共管理不是政府能够独立完成的,作为一种社会实践活动,它需要政府制定社会政策,并与其它公共组织一起,处理公共事务、提供公共物品和公共服务。一个社会或政府到底是将人民视为“朋友”、“合作伙伴”还是其它关系,最能让人感受到政府在公共管理问题上到底是窘迫的,还是自信、理性和成熟的。 事实上,民众也是值得政府信任的。正如报道所说,一位市民养宠物犬已经好几年,他认为:“多数人都会自觉遵守法规,谁想惹得邻里不安呢?”虽然我们不否认,政府的管制力一旦从一些具体的社会事务中退出来,也可能导致一些我们不愿看到的事情发生,但是我们不必为此感到“莫名惊诧”,更不应将此归咎于政府权力的退出。它只会使民众的自治能力得到锻炼,让我们能够更好地处理自己的事情。而且我们也看到,在北京的养犬政策中,政府也并非完全放手不管,一些违法行为根据规定还将受到明确而坚决的处罚。 一个不肯相信它的民众的政府,又何以能取得民众的信任?彼此信任,才能最终打造一种和谐、民主的政治与社会氛围。这才是我们更为深沉的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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