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都市报:不宜将义工与考核挂钩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20日15:27 南方都市报 | |
作者:孙正龙 据10月19日媒体报道,从明年年初起,广州公务员将开展“社区假日义工”活动,公务员每年累计做义工时间不少于20小时,并将此纳入公务员晋升和职称评定等考核内容。 做义工本是一件很有意义的好事,但如果将其纳入“考核”的范畴,并与“晋级、职 考核作为一项制度,已经被普遍使用并日趋完善和规范。在规则意识日益强化的地方,考核机制正日益发挥重要的作用,其严肃性和稳定性也逐步为人们所认识和保持。然而,在一些规则意识淡薄的单位、部门,为了表明一项工作或措施的重要性,往往拿“考核”做筹码,动辄就将其纳入考核体系。这貌似对某项临时性工作的重视,实际上却是以损害现行规则为代价的一种短视行为。 义务工作或劳动,就像捐款、参加志愿者等一样,应该是本职工作以外的不计报酬的一种自觉自愿行为,虽然有时带有指令性,但不必一刀切或绝对化,因为个人本职工作有差异性,不能像计划时代那样统得过死。职责以外的工作,像义务劳动之类,只能作为参考。做义工等内容作为对公务员的要求,是正确和必要的,但作为考核标准却显得过于笼统,重点不突出。而且如果再增加职责以外的考核内容,也增加了考核工作的难度。 作为一种科学规范的考核体系,一般来说应该具有稳固性特征。经过长期摸索、实践总结出来的考核体系,其内容是合乎本单位、本部门实际状况的,其形式是合乎操作规范和要求的。但如果不能以严肃、科学的态度来对待它,而是随意去更改它,那就违背了制度规范的要求。因为考核毕竟是有选择性的一种考察手段,根本不可能也没有必要把什么东西都考核一遍。 (江苏职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