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报:强制将令“义工”变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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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22日10:29 信息时报 | |
作者:朱胜国 据《信息时报》10月19日报道,从明年年初起,广州市将在公务员队伍中开展“社区假日义工”活动,规定每位公务员年累计做义工时间不得少于20小时,并将此纳入公务员晋升和职称评定等考核内容。同时,该市还将逐步把做义工服务纳入大、中学生的德育教育考核中,按照今后将施行的学分制执行,在毕业阶段要修满规定义工服务的时间和学分,方可 看完这则消息,我脑子里立刻闪出一种担忧:以制度强行规定公务员和学生做义工,这种劳动还叫义工吗? 其实,义务劳动的实质,是公民对道德价值而不是经济价值的追求。因而要让公民放弃劳动报酬,必须以公民的自愿为前提。我们无法想象,如果强制性让公民参与一定时间的“义工”,参与者虽然按要求完成了劳动任务,但他们的道德归属感和道德成就感又如何体现? 我们承认,随着经济体制的转轨,有很多人认为义工这种劳动方式与按劳取酬的原则背道而驰,因而参加义工的积极性受到了影响,一些地方甚至不再组织义工活动。对公务员和学生参加义工活动的时候作出硬性规定,或许可以看成是政府部门对这种消极现象的一种反驳。但是,当我们以这种方式来做义工的时候,义工已经异化成一种强迫劳动,是以组织行为构成的对公民个人劳动报酬权的一种侵害。 我们需要通过倡导义务劳动这种方式来体现公民对社会事务的参与,也需要让越来越多的人加入到义工队伍中来。但是,要唤回这种良好的社会风气,当务之急并不是用政策强行规定取代个人意愿,而应该客观全面地分析义工遭受冷落的原因,并采取对症下药的办法。否则,通过强制措施把公务员和学生赶到做义工的场所来,看似场面很热闹,实则助长了一种虚假的社会风气。与其如此,还不如任其自然的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