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时报:“中国第一考”的缺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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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22日11:41 中国经济时报 | |
作者:张帆 第二届全国司法考试于日前结束,这一旨在选拔优秀法律人才的考试,因其难度之高、遴选人才之精、社会参与度之广而号称“中国第一考”。 作为法律从业者,律师、法官、检察官可谓是三大主力。但长期以来,只有律考考试 于是在业界就有了律师的法律水平远高于一些法官和检察官的说法,而事实上也出现了律师无法与法官、检察官对话的窘境。前些年不就有媒体披露了仅有小学文化的山西某县“三盲”(文盲、法盲、流氓)人员姚晓红居然当上了法院院长,一位同样是小学生水平的陕西某县舞女王爱茹出任了法官的怪事。最近新华社也有报道,某地法院在审理一起经济纠纷案时,原告只请求6万多元财产保全,法官却在执行中一举查封了被告300多万元的财产,导致被告严重经济损失。这样的例子仅公开报道的已经是不胜枚举。 法律是一个职业化程度很高的职业,它不像某些职业起步不高但可以在工作中学习,而是要求从起步就必须具备相当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在国外无论从事法官、检察官还是律师都有严格的文化程度、资格取得、实践年限的规定,而代表社会公正的法官、检察官要求更是严上加严。 反观现实,不要说判案不公,只就三盲院长、舞女法官这样荒唐的事情能出现,就足以反映我们司法系统的职业准入程序存在重大漏洞,门槛过低,在一些地方甚至就没了门槛。 为了提高法官和检察官的职业准入“门槛”,司法部在2000年底决定,将过去的律师、法官和检察官考试三考合一,标准、难度与律考接轨,这便是现今的国家司法考试。与此同时,法官法、检察官法也进行了相应修改,规定只有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人员方能任职法官、检察官。 不少人将此考与已经进行了几年的公务员考试相比,过去庭院深深的政府机关用人机制都能走向公开公平,在司法考试出现和法官、检察官法律修改以后,法院和检察院的用人大门是不是也要向社会的优秀分子打开了呢? 在第一届司法考试后,有些地方的司法局对考试合格人员未来希望的从业方向做过一次调查,结果显示,在律师、法官、检察官三者中,选择法官、检察官的占了绝大多数。从第一届到第二届司法考试已经过去了一年多的时间,人们特别是通过了考试的人并没有看到期待中的“两院”用人机制的突破。现状仍然是,社会上的人即使考中也与“两院”无缘,“两院”内的人即使一次考不上还有第二次第三次机会。 司法改革需要引进大批高素质人才,考试固然能督促司法系统内部人员自主学习提高自己,但计算一下改革的时间成本,是等着系统内的人慢慢提高自身素质快呢,还是把门打开,让外面已经具备的高素质人才进来快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