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都市报:毒鼠强为何还在害人?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23日14:20 南方都市报 | |
作者:李海华 21日下午,湖北省利川市元堡乡花坪村发生一起特大毒鼠强中毒事件,目前已造成10人死亡,另有23人住院抢救。 毒鼠强中毒事件并不鲜见。但是,利川这起毒鼠强中毒事件发生在国家有关部门明令 我们现在还不清楚利川投毒案中的毒鼠强从何而来,但基本上不外乎两条途径:一是根本就未上缴,一是新近购买的。如果是前者,我们就要问,为什么措辞严厉的清缴通告(通告中说在通告发布30天内拒不上缴的予以强制收缴,并依法从重处罚)发出后仍然有人拒不上缴呢?这里有个问题很关键,就是有关部门如何知道有谁拒不上缴。通告中只说各单位应当认真宣传本通告,鼓励公民积极配合做好清查收缴工作。显然,这种“革命靠自觉”的群众运动方式就使得通告的效力打了折扣。 如果是后者,我们就要问为什么在有关部门采取了行动后仍有毒鼠强在卖?我们可以从央视《经济半小时》对南京汤山投毒案的追踪调查中找到更有意义的答案。调查中,公安局表示市面流通的毒鼠强不归他们管,负责集贸市场管理的工商局表示没有检测手段,拥有检测手段的防疫站表示没有处罚权力。显然,多头管理往往就会无人管理,毒鼠强在市场上泛滥也就不足为怪了。 除了市场管理缺位外,为何毒鼠强从来就未获得批准却一直在生产?根据德国拜耳公司的调查,中国是世界上最大的鼠药市场,全国每年对灭鼠药的需求基本稳定在10亿元左右,潜在市场则高达数十亿元。高额利润的存在必然诱使不法者铤而走险,毒鼠强之类也就会顽强地在地下流行。 怎样才能从根本上消灭毒鼠强呢?有关专家认为,只能从生产和流通体制上着眼。在发达国家和地区,政府对鼠药生产只建立登记制度,而灭鼠则交给专业的杀虫、灭鼠公司来完成,有害生物防治业(PCO)已完成了由政府行为向社会服务转变的过程,形成了一个成熟的产业。相比之下,中国的PCO企业则刚刚起步,看来,只有制定平等的市场准入门槛,研制出对人畜低毒无毒的鼠药,同时加强鼠药市场的执法力度和日常监督,才是消灭毒鼠强的上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