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都市报:整治欠薪重在维护市场秩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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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29日16:11 南方都市报 | |
作者;潘凤亮 10月24日,温家宝总理看望重庆市云阳县人和镇龙泉村十组的乡亲们。村民熊德明告诉总理,在修建新县城中心广场阶梯的过程中,包工头拖欠农民的工钱一直不还。温总理说:“这事我一定要给县长说,欠农民的钱一定要还!”在总理的过问下,当天夜里11时多,熊德明和丈夫拿到了拖欠的2240元务工工资。 总理为农民讨回工资之速与此前的工资被拖欠之久,形成强烈的对比和反差。这种反差是令人困惑令人深思的。如果总理不过问此事,问题就不能够得到圆满解决吗?当地政府和相关工程责任人就可以置之不理甚至赖着不给吗?无论如何,当地政府在解决“欠薪”问题上仍然是处于被动的,速度再快也无法触及根本。解决欠薪,地方政府何时能够主动出击呢?这种主动出击不是指行政干预,主要是指通过法制、经济手段培育市场并做出表率。 具体到这一件事是好办的,但农民的生存现状、整个农民工群体以及整个建筑市场劳资双方所遇到的难题,却不是那么容易解决的,也并不是简单的行政干预就可以办到的。正如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就检查建筑法实施情况作报告时所指出的,“五个原因”导致建筑市场存在“四大问题”,比如执法不严、不切实际、供大于求、利益关系、实施环境等,都是导致市场无序的深层原因。市场的混乱必然会滋生腐败,会侵害建筑各方的正当利益,最终也就会产生民工讨薪难的问题。建设单位、建筑企业和建设者,各方主体的利益是一致的,当某一方的利益被无序的竞争和不公平的交易所侵害时,其自身的行为准则也会相应发生变化,而无力或无心去维护另一方的利益。因此,通过法律措施和经济手段培育健康有序的市场,是解决各种难题的根本渠道。 政府投资的工程,也必须纳入到这种市场范畴,而且要为培育市场做出表率。而当前的情形恰恰相反,政府投资工程拖欠工程款而导致难以支付民工工资的现象非常严重,这起到了一种负面的作用。既然政府都可以拖欠工程款,其他的建设单位就更会有恃无恐了,而受损害的利益主体则处于弱势,难以追究拖欠工程款的责任。一方面,地方政府也在为农民工主张权利,另一方面,却又在扮演着侵害建筑方和农民工权益者的角色。这种言行不一的行政方式,丢失的是政府的诚信和权威,根本经不起“真心为民”的拷问。如果地方政府真将农民疾苦放在心上,就不应该破坏市场的秩序。 如温总理对一些领导干部所说:“天天坐在办公室里,不到农民家里看一看,怎么能知道农民的困难呢?”而只有体恤民情,急百姓之所急,才会真心为百姓做事,为百姓的难题寻求根本的解决之道,才会为培育健康有序的市场做出表率,而不应为了地方利益、部门利益而破坏市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