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赵都市报:“疯子”的悲哀是社会的危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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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30日16:19 燕赵都市报 | |
作者:刘笑笑 前几日,退休工程师周鼎新旅游期间被抢劫以致遇害的新闻引起公众关注,据媒体报道,虽然当地警方认为“受害者的身份与对此案的侦破力度无关”,但也承认周“重量级人物”的身份,令警方感受到“巨大压力”。对照舆论和公安机关对周鼎新遇害案的重视,《重庆经济报》29日的这则新闻,反响显然要轻微得多:重庆市一名精神分裂症患者,因无钱 翻翻各报纸的新闻版,精神疾病患者被欺凌、被伤害、被虐杀的消息并不鲜见,但是,对他们合法权益乃至基本生命安全的忽视、漠视、敌视,却依然存在于一些人甚至是一些政府职能部门的观念中;如果我们的社会在“更加尊重公民自由与权益”的同时,对这一问题却有意识地回避或轻描淡写,那不仅是全社会的悲哀,更是一种潜在的巨大危险。 精神疾病患者本来就缺乏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现在面对日益严峻的治安环境和人们价值观念的变化,由于缺乏相关制度、手段、组织和社会力量,他们的安全与利益无法得到有力保障,以致许多本不该发生的人间惨剧重复上演:乐清市一名患有先天性智力发育不全的12岁女孩被人诱奸,怀孕5个月才被发觉(《温州晚报》10月23日);河南正阳县精神病患者吴小水在失去人身自由几个月后,带着脚链死去(《南方周末》3月13日);而在重庆市迎龙镇,被称作“武疯子”的杨红波已被锁在猪圈里长达6年(《石狮日报》10月26日)…… 强奸犯为什么屡屡选择对精神病人下手?恐怕不仅是因为她们没有性保护能力,更是因为大家对她们的尊严没有那么“在意”!“疯子”的家人为什么流着泪还要把他们锁起来?恐怕也与家徒四壁但仍必须对病人“严加看管和治疗”的“法律责任”有关。立法滞后,使得精神疾病患者在权益受损时,很难得到法律救济;救助机构经费上的窘迫,常常导致其有心无力;慈善事业缺乏监督,政府缺乏对倡导、引导这一事业的积极态度和切实行动,造成“警车把精神病人抛到邻县”这样极端事例的发生———而这样的政府示范,又会在民众中形成怎样的心理暗示,就更值得忧虑了。 世卫组织预测,到2020年,精神性疾病将成为导致死亡和残疾的第二大原因;在我国,仅带有暴力倾向的精神病患者大概就有1.6万-3.2万人,并且人数不断上升……这样的现实下,我们的冷漠无异于杀人或者自杀。 周教授的案子警方悬赏5万极为重视,但愿身边那些“疯子”的伤痛,也不再无人理睬。因为,不论生活变得多么富裕幸福,我们永远无法回答一个问题:自己或亲人,是否会发疯,何时会遭难。我们惟一可以确定的是,如果已经发疯或遭难的人没有被这个社会所抛弃,仍能享受一个人一个公民应该享受的一切、甚至更多,那我们对生命也可以更有信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