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都市报:少些人为灾难“造就”的英雄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10日14:56 南方都市报 | |
作者:马赛克 正当我们对北国“飞天英雄”欢欣鼓舞之际,从南岳衡山之麓又站起来灭火抢险英雄群像。11月8日公安部作出决定:在全国公安系统特别是在公安边防、消防、警卫部队开展向湖南省衡阳市公安消防支队“11·3”灭火抢险英雄群体学习的活动(新华网11月8日)。 20名消防官兵,20座高山仰止的时代楷模。20名救火英雄,再次彰显了人民子弟兵能在危难关头赴汤蹈火、出生入死的英雄本色和时代精神。但是,这些英雄,虽让我们引以为自豪,却无法让我们能像欢呼英雄杨利伟那样兴高采烈。的确,我们正处于英雄辈出的时代。然而,我们呼唤的是在事业创造过程中涌现出来的英雄,而极不期望、更不情愿以如此残酷的人为恶性事件来“造就”英雄。因此对像救火抢险这种为国为民捐躯的时代英烈,人们在感恩于他们舍生忘死壮举的同时,更多的则是对他们失去宝贵生命的扼腕之痛。 因人为的灾难而不得不以躯相捐,这实在是这个时代某些恶疾对这些年轻生命造成的罪过。社会进步到今天,诸多天灾人祸,除了无法预见的突发灾难外,其实相当部分灾难本可避免或减弱,尤其像火灾、车祸之类,都是可以尽量避免的,却恰恰在这些问题上,恶性事故屡屡发生,且大多隐含着不可饶恕的人为因素。比如这次的救火抢险英雄的“产生”,很大程度上是有关部门的工作严重失职“造就”的;英雄雕像的脚下垫着的是机构“不作为”的惰性与渎职。 要彻底告别人为灾难“造就”英雄的时代,让英雄们的鲜血与生命为社会的创造而付出,政府在对安全问题的监管上一定要狠下“猛药”,对那些即使是小的人为灾难责任人,也要施以“重典”惩治,以儆效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