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华时报:信访工作需要负责的官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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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13日12:00 京华时报 | |
作者:江山 新闻回放:本报11日报道,北京东城区景山街道办事处规定,如果有工作人员糊弄信访群众,将在评比中一票否决,并追究责任。 街道办事处制订的“小规定”,反映了全社会需要重视的一个大问题,那就是政府官 信访和上访问题是中国特定时期的一大特色。社会事务繁杂、地域广阔、法制不健全和行政效率相对低下等因素,决定了中国很多公民在遇到需要解决的问题时,往往选择信访投诉。绝大多数情形下,群众的信访并非恶意,且总是事出有因。 通常,信访者在合法权益得不到保护的情况下选择信访,总是怀着对上级政府的期望和信任。对这样的弱势人群,信访工作者没有理由漠然视之。一个笑脸,一次负责的答复,也许就能使处于绝望边缘的上访者如释重负、如遇暖春。但如果是不负责的处理,不仅毁灭了信访者的希望,也使矛盾向更高层次聚集。 现在,信访机构在一些地方得不到重视,人员配备、经费保障、干部待遇以及相应权力都被削弱,一些信访机构甚至徒有虚名。受此影响,这些地方的信访机构处于无权、无职、无责的“三无”状况,这些因素使得信访机构工作人员作风散漫,工作不力。 信访机构工作人员工作不力,一方面源于信访机构的闲置化,另一方面也源于工作人员对信访者的冷漠。从这个意义上讲,景山街道办事处“逼”着信访机构工作人员认真对待信访者的举措,消除了造成当前信访工作困境的一个原因。如果顺着这一思路继续努力,通过明确责权利,使信访机构和信访工作人员提高服务意识,这将是民众和社会的福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