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周末:“敌敌畏火腿”暴露出的问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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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21日16:38 南方周末 | |
作者:周士君 拥有悠久历史的浙江金华火腿,以其“传统工艺”而闻名遐迩,如今却用上了“新工艺”:由于生产过程中温度较高,火腿很容易变臭,招来苍蝇,导致火腿生虫生蛆,于是一些火腿生产厂家便自行用敌敌畏浸泡猪腿,以有效防止苍蝇靠近。 名牌火腿制作的真相,虽然是通过记者暗访而被曝光的,但这些厂家的生产过程却的确也是在“毫不设防”的状态下进行的。这很容易令人联想到当地质检部门到底在干些什么之类的问题,但最具讽刺意味的还是,这些用敌敌畏浸泡过的劣质有毒火腿,却都能顺利通过有关部门的检测,成为“合格产品”。其中的义理并不复杂:在这些厂家的生产过程中,负责在火腿上加盖检疫章的都是本厂的工人,而非当地质检部门,换句话说,工人们的“盖章权”,来自质检部门的“委托检验”。这恐怕正是这些厂家使用敌敌畏“新工艺”根本不用“地下作业”的原因。 敌敌畏作为一种毒性较强的农药,人吞服后,对消化道和胃黏膜有强烈刺激作用,可导致胃黏膜损伤,甚至引起胃出血或胃穿孔。这样一种对消费者健康存在巨大威胁的烈性农药,堂而皇之地成为生产火腿的“防臭剂”,尤其是质检部门“权力下放”的荒唐行为,又很自然会令人想到时下食品质检制度的缺位。但是,国家质检总局早在今年8月1日就宣布,首批无QS标志食品不得流通,并将要进一步扩大食品市场准入制度实施范畴,把罐头、方便食品、冷冻饮品、膨化食品、速冻米面、肉制品、乳制品、茶叶、饮料、调味品等10类食品纳入QS实施范围。显然,火腿作为肉制品,肯定属于“准入制度”监督的范围。 记得刚刚宣布我国实施食品质量安全认证制度的时候,“业内人士”就已自信地认为,“这势必带动整个食品行业迅速向安全放心方向发展”。可实施QS制度已有一段时间了,那些有相当知名度的金华火腿,却仍然是在“自制自检”的状态下生产出来的,这又如何不令广大消费者寒心? 与国际惯例接轨的QS食品准入制度并没有起到其应有的防范作用,并不是该制度本身的问题,因为这样的准入制度在国外是那样的功能非凡,只是到了这里才显得如此“水土不服”。这其中除了执法人员责任和素质有瑕疵外,更重要的问题是执法体制上存在的致命缺陷,就是一些执法者跟一些地方官员沆瀣一气,甚至在利益上存在千丝万缕的联系。这就难怪出现在执法前线的往往是新闻记者,而非那些专司其职的执法者!如此,类似“敌敌畏火腿”这样的“新工艺”,又如何能不大肆蔓延并大行其道呢? 相关专题:新浪评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