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都市报:“狂犬猛于虎”是必然的危机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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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28日13:44 南方都市报 | |
作者:于庆 中国狂犬病发病数已连续5年回升,今年比去年同期上升62.74%,在发病人群中,超过90%的都是农村人口,在广西农村甚至达到了每天死亡1.2人的严重后果。这是记者日前从首届美国凯龙狂犬病防治国际研讨会上得到的信息(2003年11月24日《北京晨报》)。 20世纪80年代,一位名叫卡尔文·施瓦布的美国流行病学家说过这样一句话:世界只有一种医学---让最少人生病的医学。其含义即在警醒人们,医学的本质其实不在于单纯的救死扶伤,而在于当发现一种新病流行时、能够及时地构筑壁垒防其蔓延。尽管我们一时还难以消除有关疾病传播流行的有害因素,但我们应当学会控制疾病的大规模传播。这道理同样可应用于政府对公共卫生的管理和服务。 由于国家对农村预防保健的投入大幅削减,狂犬病(还包括流脑、甲肝、流感)作为特殊的医疗服务,本应由国家支付预防疫苗的购买费和注射费。实际上,要求农民自己为注射狂犬病疫苗而埋单的现行模式名存实亡,致使发病率上升,疫情加重(2003年8月15日《财经》)。 以广西为例,虽然当地狂犬病疫苗费用只需要5块钱,但大多数农民还是不愿支付。面对5块钱一针的狂犬病疫苗(城市是100-200元),当那些农村养犬者没有足够能力支付时,政府应当施以援手;退一步说,即使那些农村养犬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愿支付,那么除了指责他们“缺乏自我保护意识”外,政府能否换一个思维,为这5块钱一针的疫苗“埋单”呢?就像SARS期间政府为进城民工所做的那样。毕竟一针疫苗也许就关系到一个人的生命。 由于城市和农村的情况不同,养犬者的出发点不同,所以政府可以在狂犬病防治上采取更加灵活多变的政策。如果认定中国目前的狂犬病问题(尤其是农村狂犬病问题)主要是经济贫困问题,那么政府反狂犬病的主要手段应是以“输血”为宗旨的物质救济;如果认定问题是民众的自我保护能力不足,那么政府就应致力于以“造血”为目标的防护知识灌输;如果认定贫困的深层原因是社会权利的“贫困”和不足(比如在某些城市,市民就能享受到免费狂犬病疫苗注射服务),那么政府就应当给予市民和农民足够的权利保障。总之,在应对狂犬病时,首先要保护每个人的生存权。 在一场大规模疾病面前,政府的责任就是最大程度地保护民众,这一点,在看了11月26日《专家警告:我国卫生分配公平性列全球倒数第四》一文中所指出的“中国卫生分配还很不合理,其公平性太差”后,感觉尤为强烈。 相关专题:新浪评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