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报:老板为何把人当甘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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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01日16:17 信息时报 | |
作者:崔武 据2003年11月23日《现代快报》有一篇叫《老板不得拿人当甘蔗》的新闻报道说,从苏北淮安来南京建筑工地打工的王阿强,已经换了几个工地,但老板都没有和他签个合同。他对记者说:“为了得到工作,根本不敢提跟老板签合同的事。没有劳动合同,生杀大权掌握在老板手里,说叫你走,你就走,没有任何理由,就像吃甘蔗,吃完了就把渣吐掉,然后 据国家信访局长周占顺最近透漏,群众信访的八大焦点问题中,排名第一的是企业改制、劳动及社会保障问题。可见,劳工维权难,成了社会各界关注的棘手问题。老板为何把人当甘蔗?员工为何没有办法对付老板?笔者作为律师,曾经代理过许多劳工维权的案件,我觉得出现以上问题的主要原因是老板和员工存在着以下几个严重“不对称”: 一:经济不对称。老板有的是钱,有的是人力物力和你搞,上下疏通关系无所不能,小小员工和老板拼不起,即使打赢了官司,仲裁、诉讼程序走下来,最后是得不偿失。 二:信息不对称。员工跟老板打官司最头疼的是举证难,单位里没人敢帮自己作证。虽然劳动官司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原则,由用人单位负责举证,但用人单位提供假材料很方便,在诉讼中,叫职工唯心出具证明材料是常见现象。员工维权常常陷于孤掌难鸣的境地。 三:观念不对称。有的地方为了创造所谓的投资环境,吸引客商,为了提高当地的税收,拿劳工的合法权益当筹码。因此是保护投资商利益,还是保护劳动者利益,让劳动执法部门左右为难。 四:法律保护不对称。目前,在我国打劳动官司程序烦琐,从仲裁到诉讼,从一审到二审,让处于弱势地位的劳动者耗不起。这样的烦琐程序只能有利于在政治、经济上处于优势地位的用人单位。最近出台的《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对许多法律漏洞作了弥补,比如,对不同聘用期限的劳动者规定了不同的试用期,防止老板利用《劳动法》“不超过六个月”的“试用期”条款,“吃甘蔗,吃完了就把渣吐掉,然后换新甘蔗”。但是,这一切只有在双方签定劳动合同的前提下才对劳动者管用。该条例对拒不签定劳动合同的,“将对企业按照每人每月200元的处罚”:显然是处罚太轻了。如此轻罚,老板拒签劳动合同的“违法利润”还是要高于签定劳动合同的“守法利润”。 笔者认为,在存在以上种种不对称的情况下,员工不敢提跟老板签合同的事情也就不难理解了,而建立符合时代特色的劳工维权制度,才是避免“老板把人当甘蔗”的根本之举。 相关专题:新浪评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