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青年报:城市基础设施冠名权拍卖需要规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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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7日20:05 中国青年报 | |
作者:叶雷 被市民称呼了8年之久的南京市龙江体育馆冠名权,被广东步步高电器公司以5年300万元的价格拍走后,新命名的“南京步步高电器体育馆”已于近日亮相。实际上,城市基础设施冠名权拍卖已经是近年来流行的做法,但拍卖中众多议论不能不引起我们的思考。 对城市基础设施冠名权的拍卖,从某种程度上讲,是一种双赢的结果:一方面,可以将拍卖资金用于维护或者新建城市公共设施,部分解决资金不足的问题;另一方面,冠名权是众多企业对外树立良好形象、展示强大实力的有效途径。企业参加竞拍、取得冠名权,并将由此获得巨大的品牌效益。 但是,如果对冠名权不加规范和限制,仅凭出价的高低决定冠名权的归属,就可能带来一些不良影响。如“南京龙江体育馆”被冠名为“南京步步高电器体育馆”,其中“电器”两个字就叫人很难接受。我们可以设想一下,照此下去,将来会不会出现××洗发水天桥、××尿素大道,甚至可能出现××避孕套大厦?此外,由于城市基础设施和群众生活息息相关,如果随着竞标成功单位的不同,而不断更换相关设施的名称,很容易给人们的工作与生活带来不便。 因此,有必要对城市基础设施的冠名权拍卖进行规范。在考虑基础设施的历史感、文化味、充分尊重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就冠名权拍卖的程序、冠名要求、冠名权拍卖所得收益的使用等问题制定相关的政策、法规,真正实现冠名权拍卖的双赢。 相关专题:新浪评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