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周末:艾滋患者勇敢站出来有什么好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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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20日18:44 南方周末 | |
作者:王新 贵版上期刘培锦先生《艾滋患者要勇敢站出来》一文笔者仔细拜读,深会刘先生一片热心与爱心,然而刘先生为消除“艾滋病成为国难”计,要求患者“勇敢站出来”,承担公民义务的观点,笔者实在不敢苟同,有话要说。 一个基本常识是,艾滋患者首先是作为一个人,应该拥有人所有的一切基本权利,包括隐私权。我们不能因为他们患有不同于感冒或骨折的病,就要求他们“勇敢”站出来,站出来就意味着隐私权的部分牺牲。刘先生主张“在艾滋病患者中,如果能够涌现出一些防艾明星、防艾形象大使就有利于向社会普及防艾知识……”这似乎体现了一种公共精神。殊不知,真正的公共精神,是以争取公民在公共领域有想干什么的自由为起点,却是以维护私人领域内有不想干什么的自由为旨归,也就是强调在一个真正具有公共精神、尊重个人自由的社会,个人隐私是绝对神圣的。 刘先生还提到,“艾滋患者站出来还有一个好处,它能够使艾滋病问题始终处于社会和媒体的关注之中。”我们知道媒体代表的是公共领域,注视的是公共权力,一般来说,只有公众人物才必须付出让渡部分隐私权的代价。然而,我们呼吁一个原本就弱势的艾滋患者,要求他来成为公共人物承担公共义务,究竟有何理由呢?未免有些残忍吧!固然刘先生并没有强制性地呼吁他们“站出来”,认为“不公开自己的身份是可以理解的”,然而他太多地暗示了艾滋患者应该为了公共利益而站出来,尽公民之责任。在笔者看来,在一个公共精神越发达的社会,出现这样的暗示越不可想象。 刘先生还乐观地以为,似乎艾滋患者勇敢站出来,就会“赢得社会的同情、理解以至尊重”。虽然笔者不至于“不惮以最坏的恶意来推测中国人”,然而就个人亲历来看,在一个有几千年“面子”传统的国家,一个隐私神圣疏谈的社会,艾滋患者若果真“勇敢”一回,只怕会抱憾一生。笔者幼时曾见过邻村一位女性性病患者,在众人的鄙薄目光里忍辱负重地艰难生活,至今想来都令人心酸。性病尚且如此,遑论艾滋,何况那还只是一个偏僻的小村落,要是再如刘先生所说,“置于媒体视野中”,恐怕他们的生活早就会日夜不宁了。 生活原本不易,何况遭逢恶疾,雪上加霜,如此看来,我们还是还给他们常人的幸福,不要让过于喧哗的声音,打扰了他们本已不怎么平静的生活吧! 相关专题:新浪评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