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报:案件执行难与领导批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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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22日10:47 信息时报 | |
作者:李红军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基层执行法官说:“现在70%的执行案件有当地领导批条,有的一个案件当事双方都有领导的批示,让人无所适从。”有关专家评价说,权力场所无处不在,是影响我国“执行难”的重要因素。(新华社12月18日报道) 最近几年,“执行难”一直是我国难以破解的难题,为什么会造成“执行难”的局面?除了法院自身的因素以及地方保护主义在作祟外,恐怕还有权力干预的问题。 批条多这一现象说明什么?首先说明了仍有人热衷于特权思想。官员的权力是谁给的?稍有点常识的人都会说是人民给的,可一碰到具体问题时,某些官场中人就糊涂了,就把权力当成了个人的私有财产,愿意指挥谁就指挥谁,今天这里一个电话,明天那里一个条子,久而久之,何时才能解决“执行难”。 其次,说明了我国法律方面存在着制度上的空白和缺陷。按说,法院有着独立办案的司法权,可为什么遇到具体问题时就不灵验了呢?究其原因,恐怕还是与法院的“阻止力度不够”有关。 有些法官或碍于面子,或畏于权势,对那些本当秉公执法的案件,总是拖着不办,以至于成了旷日持久的“马拉松案件”,最后磨得当事人一点脾气都没有。要破解“执行难”,首先必须强化法律制度的刚性,在法律刚性制度建设方面缺失和不到位,“执行难”就会永远存在。 基于以上两点,建议加大立法力度,给法院以足够的“执法空间”,坚决将违反公正司法的“批条”拒于法门之外。 只有这样,才能净化“执法环境”,才能给法院以真正意义上的“执法空间”,否则,“执行难”将会长期困扰法院,直至动摇公民对司法公正的信心。 随着各种法律制度的日趋完备,法院完全可以对违反司法公正的“批条”说“不”。当然,应当承认,有些“批条”是领导出于化解事端的善意,但也不排除当事人和当权者权钱交易的问题。而在后一种情况下,官员的批条对司法公正的损害,是不言而喻的。 相关专题:新浪评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