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青年报:“民工”这个称谓该退出历史舞台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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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22日14:14 中国青年报 | |
作者:孙金栋 自从温总理“为民工追讨工资”成为新闻之后,“民工”二字如同钱江潮在各类媒体涌现。12月16日凌晨6时,笔者以“民工”搜索新华网跳出4852条新闻,搜索人民网跳出10761条新闻,搜索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网站跳出289条新闻。可见,“民工”已成为一个确定性称谓。 据有关资料显示,全国目前有大约1.2亿离土离乡的“民工”,他们为城市建设创下不可磨灭的功绩。但是,多少年来,留在人们记忆里的民工是衣冠不整、文化不高、素质低下、偷鸡摸狗而且只配在小品中出现,逗人一笑的被大都市的人贬为“江北佬”、“山东老乡”之流。哪怕进了城也得有一张打入另册的“暂住证”,有的甚至实行限制性工种歧视。这是人为制造的不公平!“民工”二字是没有法律依据、早已过时的歧视性称谓。以“民工”二字搜索劳动社会保障部“法律法规”文库,只见三份文件,离得最近的一份是2000年2月13日下发,多为不具有法律效力的意见和通知,而且都是针对所谓农村“盲流”的文件,显然属于清理之列的“失效文件”。自从劳动用工制度改革之后,无论企业性质如何一律称“合同工”,只不过有合同期长短的区别而已。在1994年颁布的国家《劳动法》中,从头至尾找不到“民工”这个字眼,只有相对于用人单位的“劳动者”这个概念。笔者认为,这个“劳动者”是地不分南北、人不分城乡的不带歧视性的中性概念。我们为什么要一概用“民工”这个过时的歧视性称谓往他们头上套呢? 翻开词典解释的“民工”,是指在政府动员和号召下参加修筑公路、堤坝或帮助军队运输等工作的人。看到这个解释,在人们面前浮现的是电影《车轮滚滚》民工支前的壮观。现在,“民工”这个沉甸甸的称谓,是否真该到退出历史舞台的时候了? 相关专题:新浪评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