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日报:谁患上了“正气不足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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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22日15:24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 |
作者:周恒祥 听说过为领导发奖金的事,似乎还没听说过为服刑的“老领导”发奖金的事。据近日《中国纪检监察报》报道,湖南省涟源市纪委日前严肃查处了该市某派出所为在押犯人发“奖金”的违纪案件。 今年9月5日,涟源市纪委在审理该派出所原所长刘某某违纪案时发现,2002年3月2日,在该所的“小金库”支出项目里,竟然以年终奖的形式为已被判刑的市公安局原副政委廖某某发奖金500元,而廖的刑期是2001年10月17日至2003年10月16日。也就是说,2002年3月,廖正在服刑期。据了解,在发放该款时,廖虽在押,但刘某某认为其在2001年10月以前是市公安局的主要领导,不能因为被判了刑,就少了他一份。于是,像给市公安局其他几位主要领导发奖金一样,刘某某将此款于春节前夕送到了廖的妻子手中。目前,该款已由市纪委全额追缴财政。 为服刑“老领导”发奖金,折射出社会上某些人的“正气不足症”。而且,这病看来还不轻。一些人好像是非常“缺钙”,骨头很软,面对一些该挺起腰杆的事情,总是挺不起腰杆。有的人不敢说真话,不敢坚持正义、正气,对上司更是一句反对的意见都不敢说。这是典型的好人主义的表现,是丧失原则的表现。现在,在少数干部当中,信奉这样的为人处世原则的,还真有。见到邪事、坏事、难事,他们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怕承担责任,怕责任“砸”到自己头上。这样的“正气不足症”,影响很坏,不单单是影响领导干部自己的形象,更主要的是影响干部队伍的整体形象,进而影响到党和政府的形象。 为服刑“老领导”发奖金,还反映了一些人身上存在着的庸俗习气。对那些过去的老上级,有了困难去看一看,给予一定的帮助,这是人之常情。但是,领导犯了错误,甚至是违法犯罪了,还要给以无原则的照顾,就不是感情问题,而是原则问题了。时下,一些人只要感情而不管原则,只要义气而不管正气,混淆了是非的界限。如此这般,实在是值得警惕的。 相关专题:新浪评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