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报:家庭寄养与政府有限理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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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23日18:59 晶报 | |
作者:曹林 民政部颁发的《家庭寄养管理暂行办法》将于2004年1月1日起施行,通过对深圳市社会福利中心的访问,本报昨日的报道向读者介绍了家庭寄养这种对孤儿、弃婴的新型养育方式(相关报道见本报昨日A5版)。 据介绍,施行孤儿弃婴家庭寄养一个很大的制度前提是“发挥民间力量、减轻政府和社会福利机构的压力。” 细细品味,这个前提很有内涵,它让我们看到了“有限政府”这个现代行政管理理念硬币的另一面:“有限政府”的“有限”不仅代表着政府行使职能时的公共权力是有限的,同样重要的是,政府并非无所不能的,它在承担责任、平衡社会利益、提供公共产品方面也应该是有限的——这很重要的一点在当下的批评语境中常常被忽略。 是的,如果政府的公共财政是无限的,权力支配是绝对的,组成的官员都是神,那孤儿弃婴的保障如何会成为问题?没啥说的,政府负无限责任,来一个养一个,来两个养一双,上高级幼儿园,天天吃鱼翅,读最好的大学,买最贵的保险。万分可惜的是,政府没这么神,他的财政是有限的,权力行使是有限度的,官员也都是凡夫俗子,所以在孤儿弃婴问题上要“发挥民间力量、减轻政府和社会福利机构的压力,”要实行家庭寄养。 尽管在家庭寄养制下,孤儿弃婴有被无良家庭收养后虐待、牟利的危险,但在“有限理性”这个现实前提下,政府也只能在限制中采取危害最小的制度安排:尽最大努力完善家庭寄养管理,而不能改变向民间力量借力、向社会求助这个大方向。 可有些人并不会这么想,他们的标准是双重的:一方面,在行使权力上强调政府要“有限理性”,另一方面,在责任归因上,却强调政府的“无限理性”,动辄把板子打到政府头上,要政府对一切负“无限责任”,动辄自诩站在“民间”立场为“弱势群体”立言———很多时候我视之为矫情的“伪民间立场”。 笔者认为,针对孤儿弃婴的家庭寄养制是一种很好的社会合作方式———当有限理性的政府在某些问题上缺乏足够把握的话,就应该向社会寻求合作,通过制度安排把分散的社会力量凝聚起来,消化问题的困难。其实,我们经常羡慕发达国家有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有完备的福利制度,这并不能说明政府内在的力量有多么强大,只能说明他们善于借助外力,善于借助各种社会合作方式来解决民生问题。 记得今年5月份非典肆虐的时候,陕西某市未发生非典病例,为确保本市非典疫情不能有“零”的突破,该市市委书记下了“如果出现一例非典患者,该辖区分管领导要免职”的死命令,笔者当时评论此事的题目是《官员是人不是神》。同样,因为官员不是神,政府不是万能的,为了孤儿和弃婴有更好的生存和发展,必须自上而下地寻求与社会的合作。 相关专题:新浪评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