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多元的社会不排斥“乞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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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23日18:24 新京报 | |
作者:冯飞 北京市准备采取立法的方式禁止在地铁车站乞讨。江苏这次又准备在城市繁华街道划出“禁讨区” 不仅是政府部门,目前社会上的许多人都反对乞讨行为,认为这是可耻的好吃懒做, 这些想法和做法无论其是荒谬的还是幼稚的,它们都是一个现实的存在,我们有没有必要人为地扭转这样的现实?当国家对公民提出文明健康生活的要求与公民对一些“另类”生活方式的认可发生冲突时,这时到底谁最应该具有决定权?政府有没有必要制定一个“公共规范”对这些“另类”人群进行“救赎”? 我认为是没有必要的,在一个自由的社会里,每个人都有选择自己生活方式的权利,在公共场合里公民想走动就走动,想休息就休息……一些人以不同的方式进行乞讨,实质上也是在与他人进行交易,只要这些交易是自愿的,只要乞讨行为没有对社会秩序产生危害,没有侵犯他人的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无权干涉他们。一句话,公民在自主地处理自己的私人事务不受公权力的干预。一个多元的社会崇尚的美德应该是自我实现、自我反思、自我负责,自利、和平、理性,求同存异、独立而又宽容。 我们总说几十年来我们的国家进步了,而进步的一个最大标志就是,这个社会越来越多元化了,国家很少对私人生活进行干预了。 在多元的社会里,衣着光鲜与衣衫褴褛是平等的存在。多元的社会尊重每个人的个性、品位与偏好,倡导多元的社会价值观与丰富多彩的社会现实。多元的生活方式提供了一块自由空间让人们按照个人目标与信念塑造成同样健全的公民,多元的生活方式更意味有着更多的机会更多的可能性让人民实现自己的梦想。 只要没有住房,没有福利,没有工作的人群还存在,只要城市里形形色色的生活梦想还存在,流浪、乞讨、卖艺……这些有争议的现象都不会消失,对于这些,政府、社会应该多一些包容与尊重。 相关专题:新浪评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