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都市报:为病人提供“真正的感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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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30日15:26 南方都市报 | |
作者:林平 对于医疗护理的质量高低,不仅要看病人是否满意,还要看病人有没有被感动,这是上海某医院近日正式推出的一项评估医护服务水平的新标准。据11月28日《上海青年报》报道,从今年8月至今,约有1000位妇产科病人从杨浦区中心医院出院。按说,这是一个不错的构想。但是,一旦将病人感动与否作为“一项评估医护服务水平的新标准”,我不禁怀疑 不知该医院30%——40%的感动率是如何得出来的,“感动”的标准又是什么?报道中,一位姓袁的病人虽无钱治病,但医院还是收留了她,且对她嘘寒问暖,该患者于是“被感动得热泪盈眶”。“热泪盈眶”看得见摸得着,易于捕捉,但是它显然不能成为“感动”的标准,毕竟不是所有人一感动就要泪水长流。 既然是评估,就要考虑到它的可操作性。一个人感动不感动,可能是看不出的,但是一个病人是否康复了,是否满意愉快,却是易知的,也是易于考量的。另外,一个病人看病花了多少钱,这些钱花得是否冤枉,是否值得,也是可以有一个标准的。而这些,也是患者最关心的。患者就医,不是为了寻找感动,而是为了治好病;而在“医疗黑幕”现象还无法杜绝以及医患信息仍严重不对称的情况下,患者自然更加关心他们是否被遭遇“温柔一刀”。我不大相信病人被宰后还能感动,也不能接受被宰后仍极度感动的结果。所以我认为,既然这些方面病人最关心,也易于考量,那么评估还是从这些方面入手好了。否则,医院拿什么来感动患者? 我的意思,假如医院方面在患者最关心的事情上做好了,也就不会再将“感动”作为一种评估标准了。因为它是多余的,一方面,医院并不必承担让病人感动的责任,另一方面,当“感动”作为一种评估标准提出来时,不免让人觉得这个做法有点舍本逐末。 相关专题:新浪评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