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青年报:是“好政府” 还是知错能改的政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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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31日15:04 中国青年报 | |
作者:张云 一家在当地颇有影响的媒体头天曝光某县政府拖欠某修车行老板几十万元修车费,第二天的后续报道中,该县县长就亲自过问此事,并自筹资金,亲自把钱送到修车行老板的手中。该县长表示:对这件事我们要举一反三,政府要做一个诚信的政府,必须把每件事都落到实处……以后,凡是再有类似的事情发生,大家可以直接来找我反映。报纸同时配发了 恕我直言,如果这是一篇表扬稿的话,新闻这样写尚不为过,然而它毕竟只是一篇带有曝光性质的批评稿件的后续报道。按理说,它只应该把事件的处理方式和结果客观陈述一遍就可以了,它不应该加上了新闻报道者的主观臆断。 在头天的新闻中,我们看到的是一位心力交瘁且已破产的私营老板,几年时间里,他无数次在家与县政府之间奔波讨债,结果政府内部各部门不是互相推诿,就是两手一摊———没钱,你看着办吧!万般无奈之下,他才将事情捅到媒体。媒体的监督功能奏效了,不仅引起了县长的“高度重视”,而且第二天该老板就要到了自己的血汗钱。试问,假如媒体不报道,车行老板能这么顺利地拿到钱吗?当地政府又能够如此“高效”地把事情处理妥当吗?显然不能。 其实,新闻中的“某县政府”充其量只是一个“知错能改”的政府,但绝对担不起“好政府”这个称号。媒体给了它过高的评价,同时也就是不真实的评价。如果新闻话语有意拔高或者按照某种既定的话语习惯去“套”,那么新闻就越发显得不真实、不可信。另一方面,这也是有违新闻职业道德的。 媒体是传播和引导舆论的重要阵地,代表的是正义的力量、公众的话语权,反映的是追求公平公正的社会心态。媒体虽然有权对客观事实进行客观报道,却不能超越客观事实去进行主观的评介,否则就会对社会公正产生严重妨碍和损害。如果所有的地方政府都等着媒体曝光之后再来纠正自己的差错,从而换来高效、廉政的好名誉,那么政府为人民办实事的责任又从何谈起呢? 相关专题:新浪评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