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赵都市报:抵制假新闻不能只靠媒体自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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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31日11:19 燕赵都市报 | |
作者:冯雪梅 珠海迪厅强奸案的最终结果,现在还不得而知。但是广东两家媒体对此事的报道,却有截然不同的版本。一家媒体说,据目击者讲,案发时有近200人在场,但“慑于歹徒的淫威,不敢轻举妄动”;另一家媒体说,据警方查实,目击证人当时根本不在现场,“为了贪图报料费,肆意渲染”。 媒体的不同报道,使一件原本并不复杂的事变得扑朔迷离。好像最近一段时间,对一个事件大相径庭的报道不少,比如韩国夫妇逼幼儿园教师下跪事件;《背影》、《尘埃落定》是否入选中小学课本(必读书目)事件。这几件事都吸引了不少“眼球”。 事实只有一个。报道如果不同,那肯定有真有假。当真实水落石出,公众开始质问:为什么假新闻越来越多,媒体的责任感和公信力哪儿去了? 毫无疑问,媒体(包括从业人员)缺乏自律,是假新闻出现的根本原因。为了争夺市场、吸引眼球,甚至为了私利,个别媒体置公信力于不顾而造假,是众所周知的事实。因此,加强自律,是媒体不可推卸的责任。但是仅靠自律,能不能解决所有问题?这就像仅靠商家的自觉,能不能完全消灭假货一样。 从本质上讲,新闻以及其载体都有商品属性。那为什么我们在买报纸时很少挑三拣四、分辩真假,而在购买其他商品时,却比较慎重呢? 这恐怕与我们一直以来对媒体的理解有关。 从某种意义上,媒体代表着党和政府的声音,至少在过去很长一段时间里,不少人是将报社等同于政府机关,将报纸上的新闻、评论当作“红头文件”来解读的。读者对媒体的过分信任,使得人们从本能上对假新闻不太设防。这种信任感,造就了媒体的优势心理,以为读者只是一个“靶子”,自己发布什么消息都能正中“靶心”。实际上,当绝大多数报刊按市场规律运作,以企业的身份生产新闻产品而不是“红头文件”时,公众就需要改变原有观念,重新认识媒体。 作为一种“商品”的生产者,媒体的生存取决于市场需求。假新闻能否卖得出去,要看消费者愿不愿意买。如果一张报纸频频做出不实报道,读者对其嗤之以鼻,久而久之,它就会丧失赖以生存的基础,用不着谁去管,自然“关张大吉”。 在抵制假货的运动中,消费者贡献巨大。他们的维权意识使得厂商不得不加强自律。媒体也一样,除了自律,必须有他律。公众可以对新闻的品质做出判断,像购买其他商品那样,看中“货真价实”,抵制“假冒伪劣”,从而消减假新闻的生存空间。 不可否认,激烈的市场竞争与假新闻的产生有很大关系:大家都想吸引眼球,争夺读者和发行量,并且往往,越离奇,越不真实的报道,越有市场。于是,一方面读者声讨假新闻;另一方面,离奇的不实报道却大有市场。 这真是一种不正常的悖论。 相关专题:新浪评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