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补贴政策不该全由“单位买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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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31日10:57 广州日报大洋网 | |
作者:马龙生 据报道,原《计生条例》规定,终身只生一个子女及只收养一个子女的职工,退休后均应享有一定的补贴,但现实中,这笔奖金很难落实。日前,广州市人大教科文卫工委向市人大提交报告指出:帮助企业落实此项奖励,政府更要负起责任,统筹协调,积极稳妥地给予解决。 无独有偶。不久前,北京市为减少大气污染,继去年居民取暖煤改电试点的基础上,今年又扩大了试点范围。百姓们尽管支持、配合政府试点,可是电采暖的费用实在太高,居民承受不起。因此,市政府又出台了《分户自采暖补贴暂行办法》。可是,这项政策同样也是“政府发文,单位买单”的老套路。一项取暖补贴,竟成了“‘吃财政饭’的全额补贴;‘吃企业饭’的有钱则补,没钱不补;而没有单位的‘社会人’则干脆没人给补”(《北京青年报》12月20日)。 谁都看得出来,过去政府贯彻行政措施,基本上都是通过“单位”这条线来进行的。计划经济时期,社会的组织化程度高,人员流动少,采用这种方式一般不会留下死角。 可现在不行了,一方面是单位的情况千差万别,一方面是越来越多的人已没有“单位”。如果还套用政府—单位—个人的执行线,被政策忽略的死角必然很大,政策很难落到实处,政策本身的意义也要大打折扣。广州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的补贴对象,北京“分户自采暖补贴”的补助对象,都只能是那些符合政策的所有民众,而根本不应该被附加“有没有单位、是什么单位”的条件,客观上形成新的不平等。 一项好政策,却因“单位问题”而形成事实上的不平等。笔者以为,这一方面是某些地方在推出政策时不大在意政策的严肃性。心里明知政策可能会落实不到位,可心态上还是求“量”不求“质”。别忘了,不少人正是响应了政府“转变观念,自主创业”、“减轻国企负担,实现自我就业”才离开单位的。走出了原单位,在遇上各种政策性补贴时,却又处处受制于“没有单位”?这样的道理到哪儿去讲?长此以往,有关部门的信誉必然受损。 此外,政府的行政思路当前也面临“与时俱进”的问题。现在一提补贴,一些政府官员总要叹气说财政紧张。事实上,在单位的社会功能已大大弱化的今天,政府如果对社会资源的统筹能力没有一个较大提高,指望“发个文件,单位买单”式思路,是不可能保障政策覆盖面的。 其实,广州的一些企业、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人大都已经意识到,类似问题应由财政统筹解决,这无疑是一种进步。我们希望各地都能对此有所认识,人大、政府都能行动起来,加快解决此类问题的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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