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赵都市报:学生诚信与社会诚信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02日20:51 燕赵都市报 | |
作者:成彪 最近有两则和学生诚信相关的消息:去年12月28日,在昆明举行的2004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工作会议,决定从2004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开始,在考试前,每个考生都要签订承诺考试诚实守信的协议书(2003年12月29日《新京报》);12月30日,北京师范大学决定,从本学期的期末考试开始,该校学生如有考场违纪行为被记“零”分的,必须要增修一门“诚 把两则消息比照起来看,我们会发现有趣的现象:前者是用协议书把守考生诚信的“前门”,后者是用加修把守着学生诚信的“后门”。无论是为诚信守“前门”还是守“后门”,从重要的高考到普通的考试,自上而下都把考纪问题当作个人品德的高度来考量,这些都向广大学生和社会发出这样一个信息:教育开始把诚信摆上了显要的位置予以重视,公众期想已久的“诚信从娃娃抓起”有眉目了。从这种意义上说,教育部和北师大两部门的工作创新对加强学生个人诚信和打造诚信社会都有着很重要的意义。 高考先要签署诚信协议书的消息出来后,持怀疑、否定意见的不少。之所以会出现这种情况,不外乎这样几层原因:一是没有看到诚信协议书的蓝本,不知道它会包含什么样的内容,尤其是失信(违纪)后的处理办法;二是看惯了社会上种种假承诺、假诚信,怀疑此次协议也是流于形式的作秀,最终不了了之;三是不适应进入“契约时代”的社会规则,尚未习惯有言在先是尊重知情权和选择权之必须。 教育的目的教给人的生存技能和处世规则。考试违纪即剥夺毕业和获得学位的资格,维护了考试的严肃性,却不能对这名学生负责。采取加修“诚信课”的方法允许学生补救,既给了补考的机会,又让他在“诚信”这份试卷上“补考”了一回,这个人性化的惩戒一下子完成了两项“补考”,实现了教育的目的,其积极意义也是显而易见的。 我曾想,如果把诚信协议书和加修“诚信课”两个结合起来,诚信的“前门”、“后门”都得到了较好的落实,学生的诚信意识何愁建立不起来,社会的诚信何愁不能确立?诚信的预置和后补都有积极意义,请大家以扶持新事物的态度,去呵护、支持这些工作创新,让它结出我们期待的“诚信果”。
相关专题:新浪评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