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都市报:乞讨成为职业的政府责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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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15日18:43 南方都市报 | |
作者:王琳 终于无法漠视这一职业的存在,因为他们就在我们的身边。 他们是职业乞丐。据说他们已经成了“城市毒瘤”,据说他们泛滥成灾。 这一说法有调查证明,有数字支持。昨日的《南方都市报》援引了深圳市城管办法制处处长的介绍:,据保守统计,在福田、罗湖两个区中每个区的流浪乞讨人员均在3000人以上。这位处长特别强调,这些流浪乞讨人员的真正目的并非讨饭,而是要钱,且均有幕后人员操纵。 该市民政局救助管理站站长也证实,街上的多为“职业乞丐”,他们只为赚钱,基本不愿接受救助。 我们的生活经验也在唤醒我们的理性,我们不敢确信身边这些丢弃了尊严的乞丐是否真有其自述的悲惨遭遇,还是他们的悲惨只是来源于掌控他们的那一只只幕后黑手。他们在拷问我们内心良知的同时,也在考验着我们的智慧——很多人不得不首先去辨别他们作为乞丐的真伪才决定是否施舍,或者,干脆的办法,来个一刀切的“有罪推定”一概拒之。 面对真假莫辨的乞丐,给,还是不给,其实并不是一个问题。给了,不意味你高尚;不给,也不意味你卑劣。 当乞丐成为一种职业,也许,我们首先需要的是宽容。有人说他们不劳而获,某些一张报纸一杯茶的公职人员又何尝是有劳而获?有人说他们之中有黑帮,有人说他们带来了治安问题,有人说他们影响城市形象……但还是有很多市民愿意“慷慨解囊”,于是有人认为:“善意被欺骗”了,“爱心被利用”了。有人还呼吁“要树立正确的施舍观”,“如果市民要发善心的话,不如把钱捐给救助站,使救助站能完善条件,帮助那些真正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 我无言。是的,当我们对身边或真或假的乞丐施以爱心时,很可能我们的爱心会成为那些幕后黑手挥霍或淫乐的源泉,但当我们把钱捐给救助站时,我们又如何保证我们的慈悲不会成为被贪污、被挪用,或者被无效率的行政运转所无形地消耗? 更重要的是,救助是政府的责任,施舍是民众的自愿。动用舆论甚至使用“政府公告”去呼吁民众停止施舍,转而资助政府的救助,这难道就是治理“职业乞丐”的良方? 政府是否应干涉民众的选择在于民众的行为是否合乎法律的要求。在此意义上,还是让民间的施舍存在于民间,让国家的责任由政府来担当吧。 让政府去帮助那些真正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者,去打击那些“职业乞丐”中的违法犯罪行为。对于政府而言,这些都是义不容辞的工作。 他们选择的职业并不触犯法律,日见宽容的社会理应对这一新生的职业有足够的容许空间。 政府更应该关注触犯法律的那些违法犯罪的行为。如此之多的残疾人和幼童成了幕后黑手的生财工具,政府应该反省:你们有无尽到自己的责任? 无法可依吗?《义务教育法》和《残疾人保障法》都有明文规定。相关的法条还可以在《刑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中找出许多。这些,才是政府首先应该关注和努力践行的。遗憾的是,我们在看到职业乞丐“泛滥成灾”的同时,却没有看到相应案件的披露。 其实,深圳应否成为“乞讨者的天堂”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深圳不能成为“犯罪的天堂”。政府能真正做到这一点,就是善莫大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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