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囚车“改行”助春运说明什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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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17日17:18 新京报 | |
作者:李克杰 《新京报》今日报道,一辆载有2名警察1名囚犯、正在执行公务的囚车,竟然在福州火车站搭载11名乘客,正欲启程时,被福州市公路运输管理处以涉嫌非法营运逮个正着。经查,这部囚车是福安市看守所的,车里的囚犯是一名被判了15年有期徒刑的抢劫犯,同时又是名肺结核患者。囚车司机说“载客只是顺便多赚点路费”。 囚车是做什么用的,普通百姓都知道,警察没有理由不知道,囚车“改行”助春运不仅扰乱春运秩序,而且损害执法机关形象,对其违法性车上的警察和司机应该是心知肚明的。但问题是,他们为什么知法犯法呢?对此,我们不能不进行深入的思考和分析。 金钱的诱惑是一个重要方面,这个原因也是当事人坦承的。但笔者认为,这只是表面现象,谁都知道“君子爱财取之有道”的道理,根据报道,搭载11名乘客大约可以赚400元左右的路费,车上的3个人每个人只有130元的收入。这不是一个大的数目,区区百元钱就能打动执法人员的心,让警察冒险违纪,实在是一个悲哀。 其实,囚车“改行”助春运将冒很大的风险,首先是影响执行公务,特别是在押送囚犯过程中,存在囚犯脱逃的极大风险。其次是乘客交通安全方面的风险,如果出现交通事故或人身伤害事故,当事人是责任难逃的。另外还有一个潜在的风险,那就是一旦被发现,当事人将受到纪律处分的风险。 尽管如此,车上的几个人还是为了区区一百元钱将诸多风险抛到脑后,恐怕这个原因就不能仅仅归结到当事人“爱占小便宜”上了。它反映出有关部门对执法人员的管理还存在严重问题,反映出日常管理松懈,纪律松弛,放松思想教育,特权思想还很严重。在押送囚犯过程中违法搭载乘客绝不是一般的违纪行为,其性质是十分严重的。 现在看来,这件事不仅要接受福州客运部门的处理,而且还会受到当事人所在单位的严肃处理。我们可以设想,假如囚车搭载乘客没有被客运管理部门发现,而是事后被当事人所在单位发现,当事人会受到纪律处分吗?从当事人的所作所为中,我们对结果不应乐观。 警车是执法机关的专用车辆,它的用途是非常明确的,并且有专门的法规规章加以规定。但警车改变用途的事件却时有发生,这暴露一个严重的问题,即执法机关对警用设施设备有效管理上还存在漏洞,对执法人员的廉洁奉公教育还存在不容忽视的问题。近来,执法机关正在全国范围内对警车进行治理,我们希望治理多从深入上下功夫,加强人员教育的同时,健全法律制度,决不可流于形式。 相关专题:新浪评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