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500民工追薪成功的启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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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17日17:30 新京报 | |
作者:秋风 安徽马鞍山500民工在过年之前,终于领到了自己的血汗钱。可以想象他们的喜悦之情,我们也为他们高兴,虽然这种喜悦让人也有点心酸。在这个案件中,我们看到了一种解决欠薪问题的比较好的模式: 首先是农民工们通过工会在真正地为自己争取权益。农民工追讨欠薪本身就是一件非常艰难的事情,如果没有组织,没有精神上和物质上的相互支持,孤单的个体是极容易陷入悲观绝望之中,通过工会则可以大大降低追薪的成本和难度。其次,在这一案件中,外地施工人员法律援助工作站发挥了重要作用,由专业人员提供的法律援助,对于身陷困境的农民来说,是雪中送炭。如果有更多法律专业人士志愿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则农民维护个人合法权益的事业,将会收事半功倍之效。 当然,最重要的一点,是法院公平地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解决欠薪问题,各地尝试了种种办法,其中大部分是行政和经济手段,比如,强制用人单位实行月薪制;对于拖欠农民工资的公司,暂时取消其经营资格等等。这些措施当然可以收到一定效果,但终究具有“运动”的性质。 表面上看,这似乎可以起到震慑的作用,然而,正义不是震慑出来的。在运动风头上,用人单位似乎很配合,但运动一过,只要政府管制一放松,则很可能故态复萌。 与上述办法相比,司法的途径恰恰是最为妥帖、最为公平的。欠人家的钱,就该还人家的钱,这样的道理既合乎自然正义,也是法律所明文规定的。法院严格执行这样的法律,只追欠账,而不触及用人单位其他方面的业务,用人单位是没有任何理由抱怨的。 我们希望法院目前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努力不是一阵风。法律的力量不在于集中力量办大案,不在于示众式的震慑,而在于一个一个最微不足道的案件的积累。正义就是在法院日常审理的一个一个具体案件中逐渐生长出来的。只有当这个社会中最卑微的民众,看到法院在细致地维护他们最切身的利益,他们才会逐渐地培育出对于法律的信仰、对于秩序的信任。 如果我们希望社会的秩序是理性的、和平的,则法院理应是农民工们解决欠薪问题的最后场所。对于欠薪之类的事情,如果当事人之间不能自行解决,则只要农民工找到法院,法院就责无旁贷,绝对不能将其推到别的地方。强制执行当事人自愿订立的契约,尤其是强制强者履行对于弱者承诺的契约,正是法院的本分。因为,显而易见,强者靠特权或金钱就可以强制弱者,而弱者却惟有指靠法院的力量。 相关专题:新浪评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