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青年报:“责任状”不能拒“红包”于门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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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30日12:47 中国青年报 | |
作者:练洪洋 1月26日红网转引《湖南日报》的报道,湖南宜章县采取过硬措施,预防和查处收受、赠送红包礼金的行为,取得了明显的效果。 笔者仔细阅读了宜章县的经验:县委、县政府、县纪委作出了关于制止收受和赠送 仅凭这样一个单方就可以治愈“红包礼金”这个让整个国家都头疼的顽症痼疾?果真如此,要么是当地民风纯朴,官员胆子小,一纸责任状就把他们给镇住了;要么是某些人自以为是,相信纸老虎也能吃人。 如果真是官员胆子小,那么,现行的诸多关于反腐的党纪国法早就把他们给管住了,还会发生“红包礼金”满天飞的现象,还用得着层层订责任状来抵制它么? “层层责任状”无非就是下属收了“红包礼金”上级要负领导责任,从而起到层层监督的作用。问题一,众所周知,授受“红包礼金”是一种你知我知的“地下活动”,其他人怎么能够监督得了?收受“红包礼金”者仅因为上级领导为自己签了责任状就能拒送礼人于千里之外?问题二,下属收受“红包礼金”搞腐败是个人行为,让上级领导来负责有连坐之嫌。问题三,实施“层层责任状”之后,真使该县的“红包礼金”歪风绝迹或者减轻了吗?听其言更须观其行。 相关专题:新浪评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