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位代表提议:深圳应该向广东省级财政上缴地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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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13日11:57 金羊网-新快报 | |||||||||
深圳应向广东省级财政上缴地税!在昨天(2月12日)下午举行的广州代表团第二组的讨论会上,十位代表齐齐在一份名为《关于深圳应该向广东省级财政上缴地税的议案》上签下了自己的名字。 原来,深圳在设立经济特区时被列为“计划单列市”,国家和省里对深圳实行十分优惠的政策,深圳的地税除上缴国家外,全部留作自身发展资金,不用上缴广东省。
而广州每年除了与深圳一样比例向中央财政上交地税外,还要向省财政上交110多亿元的地税,以供省政府进行宏观调控,安排转移支付资金。 议案的起草者、高级律师朱列玉说:“尽管广州市上缴的地税占省财政收入的40%,但广东省用于支持贫困地区发展的资金仍然十分有限,仅靠广州的力量还不够,深圳市没有上缴地税,不利于全省的协调发展。” 朱列玉表示,以深圳现在的经济实力,就应该转过头来为省里分忧,扶持贫困地区。 朱列玉等十位代表在议案上建议:“以深圳的经济实力,可以考虑以广州为参照,向省财政上交一定的地税,第一年上交50亿,然后以每年10亿的速度递增。” 作者:记者方夷敏 周琼 何达志 陈琦钿 林劲松 实习生宋苑丹 相关专题:2004广东“两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