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首次允许券商发行企业债券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09日11:27 青年参考 | |||||||||
新加坡《联合早报》 3月3日 中国首次允许券商
发行企业债券 中国证监会近日核准了中信证券、海通证券、长城证券三家证券公司发行公司债券的申请,这是中国首次批准证券公 司通过发行企业债券,进行融资,也是近年来中国公司债券市场发展迈出的重要一步。 本次核准发行的债券规模共计不超过42.3亿元人民币,其中中信证券不超过10亿元,海通证券不超过30亿元 ,长城证券不超过2.3亿元。各家公司的发债规模都严格限制在净资产的40%以内,债券期限均为5年,全部由债券担保 人出具了全额、不可撤销连带责任的保证担保。 此次融资行为将在3家公司收到对其债券发行计划的书面批准后的一个月内进行,且债券将只面向合格投资者发行。 中国公司债券市场一直受到监管当局的严密监管,只有大型国有企业才能优先获得出售债券的批准。证券公司一直呼 吁批准其发行公司债券,以便增强其资本基础。 中国证监会有关人士指出,证券公司发行公司债券,对于改善券商融资结构、增强持续发展能力,提高综合竞争力和 抗风险能力无疑具有重要的意义。可以预见,发行公司债券作为合法的长期融资渠道,将成为证券公司融资的重要方式。今后 ,将陆续有符合条件的证券公司通过发行公司债券筹集长期资金。 相关专题:青年参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