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屋拆迁推出新政策 强制拆迁引入听证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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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07日13:48 CCTV《第一时间》 | |||||||||
在北京市房管部门出台的房屋拆迁新规定中,这个数字被当作是否执行拆迁的一个重要的衡量标准。 北京市新出台的措施,对以前的拆迁流程进行了新的补充,其中特别提到,房管部门在申请行政强制拆迁前,应当就强制拆迁的依据、程序还有补偿安置标准的测算依据等内容组织听证,如果没有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户数超过拆迁总户数40%的,房管部门在受理
北京市国土房管局拆迁处处长韩秀英:原来是不需要听证的,就是在公告期没有达成拆迁协议的,政府部门要对被拆迁人实行行政裁决,这次,我个人认为也是为了保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等于给了双方当事人一个陈述的机会。 除此之外,新措施对拆迁估价流程也有所更改,如果当事人对拆迁补偿估价结果有争议的,今后可以另外委托一家估价机构出具评估报告,并向房管部门提出申请要求复核。不过,这些新规定只适用3月1日以后的拆迁管理,此前房管部门已经发布拆迁公告的,并不适用这些规定。 拆迁户编后 北京市新出台的拆迁政策,无疑是在更大程度上保护了拆迁户的合法权益。除北京之外,陕西、江苏等地也都相继出台了拆迁新政策,比如陕西就规定,不得采取断水、断电、断气以及封堵道路等手段影响被拆迁人的正常生活,不得强行拆除房屋,否则将被处以1万到10万元的罚款。而南京则要求,拆迁户最后得到的补偿总额应该不低于以平均价格在同一地段购买相同面积房屋的总价。总的来说,就是更加人性化,更加以人为本了。希望这些好的政策在执行时能不打折扣。 《第一时间》播出时间:经济频道每周一至周五7:00-9:0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