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事故引咎辞职制度将长期坚持下去并法制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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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29日11:15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北京4月29日电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今天上午在此间举行记者招待会,中国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政策法规司司长、新闻发言人黄毅表示,安全生产事故的引咎辞职制度要长期坚持下去,并且加以法制化。 黄毅说,最近对三起特别重大伤亡事故,国务院已经作出了处理决定,其中对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的第一责任者,分别采取了对其引咎辞职的组织处理。把引咎辞职的机制引入
黄毅表示,这项制度要长期坚持下去,并且加以法制化。 他说,最近中央颁布的有关加强党内监督若干规范性文件当中,已经对领导干部的辞职问题专门作出规定。其中实行引咎辞职就是一个重要规定,而且这三起特别重大事故的处理,就是贯彻落实这一规定的具体措施。实行这一制度,一定会进一步强化各级领导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从而把安全生产工作提到更加重要的位置来抓。 相关专题:中国政府以问责制处理失职官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