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毅:引咎辞职引入事故处理的做法将长期坚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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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29日15:36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4月29日电(记者 刘铮、董峻)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新闻发言人黄毅29日在此间表示,把引咎辞职机制引入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中的做法,将长期坚持下去,并且加以法制化。 黄毅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的记者招待会上说,对中石油川东公司“12·23”井喷事故、密云“2·5”事故和吉林中百商厦“2·15”火灾事故,国务院已经作出了处理决定
黄毅表示,最近中央颁布的有关加强党内监督若干规范性文件当中,已经对领导干部的辞职问题专门作出规定,其中实行引咎辞职就是一个重要规定。这三起特别重大事故的处理,就是贯彻落实这一规定的具体措施。实行这一制度,会进一步强化各级领导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从而把安全生产工作提到更加重要的位置来抓。 相关专题:中国政府以问责制处理失职官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