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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道路交通安全法》5月1日起施行专题 > 正文

房山肇逃司机可能成为北京市终生禁驾第一人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03日07:45 北京青年报

  前天发生新交法实施以来本市第一起重大交通肇事死亡逃逸事件

  本报讯5月1日傍晚,在房易路发生事故后逃逸的肇事司机尚未抓到,房山交通支队正在全力进行追查。据了解,在这次事故中,一名女青年受伤后因抢救无效死亡。

  5月1日18时15分左右,一辆45路小公共汽车由西向东行驶至房易路南尚乐镇新庄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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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油站时,正有一辆大货车由东向西驶来,两车会车时,由于双方均未靠右侧行驶,造成两车相剐撞。在事故中,小公共车内一女青年和另两人受伤,女青年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大货车司机在肇事后驾车逃逸。

  据了解,死亡的女青年未满25岁,当天下午,她和男友前往十渡旅游,晚6点左右,她和男友搭上返回北京的45路小公共汽车。由于游玩疲惫,当事故发生的时候,女青年正将头靠在车窗上休息。但是,两个年轻人万万也没有想到,厄运会降临到他们头上。

  事故发生后,房山交通支队调派警力立即赶到事故现场,维护现场秩序,对事故展开调查。随后又赶住医院看望伤者并了解事故有关情况。

  为及时抓获肇事司机归案,房山交通支队在事故发生后,抽调6名警力成立侦破小组,分成两组连夜深入到周边厂矿企业、农村进行调查摸排,到5月2日下午记者发稿时,民警还在继续追查肇事逃逸者。房山交通支队督促肇事逃逸司机尽快到房山交通支队投案自首,并希望知情者进行举报。肇事逃逸将终生禁止开车

  5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如果机动车驾驶人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将被吊销驾照,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作者:耿振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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