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问题青少年”:家长和学校心头的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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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14日16:40 新华网 | |||||||||
"古惑仔"标新立异,我行我素,他们在各种"另类"的行为中得到了满足。但是,这些"另类"的行为却让家长和学校忧心忡忡、苦恼不堪。 不久前,共青团广州市委、广州市青少年教育办公室、广州市穗港澳青少年研究所联合举行了一场帮助"古惑仔"专题现场咨询会。100多名"古惑仔"的家长赶到咨询现场,向专家倾诉来自自家"古惑仔"的烦恼。
一位年轻的母亲向广州市团校刘钧演校长诉说,孩子在读初二时受到欺负,后来跟学校的一个"老大"混在一起。有一次两个"古惑仔"欺负儿子时"老大"出手相助,儿子因此大为感动,觉得还是跟着"老大"安全。从此就整天跟着"老大"四处游荡、打架,不谈学习,成了不折不扣的"古惑仔"。对此,无论是家长还是学校都束手无策,这位母亲更是为了儿子寝食难安。 一位姓章的先生告诉专家,他的孩子小军是广州黄花岗一所中学的初三学生。按照章先生的说法,小军是铁定进重点高中的了。可是不久前,章先生发现孩子开始抽烟,经常穿奇怪衣服。章先生好心劝说,没想到小军还是和一帮青年揍了一个低龄同学,学校为此准备开除他。对此章先生百思不得其解,更不知道要如何帮助孩子改掉坏毛病。 咨询会上,100多位家长展示了种种"古惑仔"的面孔。有些"古惑仔"的行为让人触目惊心。参加咨询的专家说,从家长的叙述中,有些"古惑仔"已无法自拔,怪异行为让人匪夷所思。 据了解,"古惑仔"对校园周围的安全也造成极大隐患,但现在公安等部门处置起来十分棘手。由于一些"古惑仔"团伙勒索学生钱财、收取保护费,数量都比较小,达不到刑事立案标准,且调查取证难度大,很多情况下只能以一般治安事件处理。参加这类团伙的"古惑仔"普遍在13-15岁之间,属于未成年人保护法保护范围,公检法司等对是否逮捕"古惑仔"或送少管所存在不同认识,这为"古惑仔"的生存、发展提供了空间。 很多老师反映,"古惑仔"在收取学生保护费后,很多受害孩子宁可自己解决,也不敢开罪"古惑仔"。广州市公安局曾对1000名在校中学生进行调查,结果表明,如果受到勒索,只有21.4%的学生会向家长、校方或警方求助,而大多数学生则选择交钱换平安。而钱的来源多是攒、借、甚至偷窃。这样,一个新的"古惑仔"就出现了。(记者赖少芬) 相关专题: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