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海城豆奶案双方辩护律师再上公堂成原被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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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1日04:55 北京晨报 | |||||||||
晨报讯(记者颜斐)昨天上午,首例律师状告律师不正当竞争案在丰台区法院开庭审理。曾在“海城豆奶事件”中担任刑事辩护律师的伍和家指控同行向阳恶意诋毁自己的信誉,构成不正当竞争,将他和其所在的中孚律师事务所一并告上法庭。据了解,伍和家曾为鞍山宝润乳业有限公司董事长郝国栋担任刑辩律师,向阳曾欲代理中毒学生家长民事赔偿诉讼。 现场
庭审充满火药味 昨天,短短34分钟的庭审充满了火药味。伍和家声音高亢地宣读起诉状,其中不乏尖利的言辞。之后,他的律师又补充增加诉讼请求,要求法院认定中孚律师事务所在2003年《北京市律师事务所黄页》中的律师简介和该律所网页中有不真实的宣传,构成不正当竞争,判令对方承担证据保全费和资料费1000元。 法官认为原告临时增加诉讼请求,决定将有关这部分内容下次审理。在与法官好一番争论后,伍和家才表示同意。被告刚要念答辩状,伍和家又举手发言。看到原告情绪激动,法官不得不提醒双方不要掺杂个人攻击。尽管如此,伍和家还大声指出,向阳作为法律硕士在读答辩状时念错了一个字。对方马上反驳说,这是多音字。 由于伍和家坚持让被告就《律师黄页》一并质证,法官敲响法槌,宣布休庭,择期再进行审理。 原告 诉被告不正当竞争 向委托人散布虚假信息 据伍和家介绍,今年2月14日,他收到郝国栋家属何仁泰发来的电报,说其曾以受害学生家长身份拨通向阳的手机,向阳称伍和家不是北京注册律师,其所在同昊林律师事务所也没有注册登记,如果不信可以打“114”查询。后经拨打证实没有登记。伍和家随后带着有效证件赶到鞍山向郝国栋证明何仁泰听的传闻不属实。 同记者编造虚假新闻 原告在起诉状里还说,向阳还与某画报记者编造所谓“海城豆奶事件中毒学生家长联合千人诉讼”。伍和家认为,被告为提高自己的知名度,编造虚假的千人诉讼,严重丧失了律师执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更为恶劣的是,被告任意贬低和诋毁原告及原告所执业的律师事务所,于是起诉到法院,要求被告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赔礼道歉并承担800元差旅费和诉讼费。 被告 拿不出证据就是诋毁 对于原告的指控,被告律所和向阳都认为,《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主体是商品经营或营利性服务行业的从业人员,此纠纷应当由律师协会和司法行政机关审查认定,原告不能以个人名义起诉。 “我不明白,一个是原告的律师,另一个是被告的律师,何谈不正当竞争?”向阳感觉诉讼有些莫名其妙。另外,原告仅凭何仁泰的电报就控告他显然证据不足。即使何仁泰真的冒充过学生家长和自己通过电话,他也绝对没有说过那些话。“如果拿不出证据,就是对我的公然诋毁。”向阳愤愤不平地说。 相关专题:辽宁海城学生豆奶中毒事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