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嘉禾事件中“紧急制约”作用突显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06日08:23 新京报 | |||||||||
作者:马少华 被定性为“集体滥用行政权力”的嘉禾县主要领导干部近日已受到“集体处分”:县委书记、县长被撤职,一名常务副县长被责令引咎辞职,政法委书记留党察看。这样一个由全国媒体集中报道、中央政府高度重视的事件,在如此短时间内有了这样一个明确的结果,我们能从中看出什么呢?它能否成为一种范例,它能够被理解为一种普遍的原则吗?
以往对地方党政主要负责人给予如此严厉的处分,多见于重大人身伤亡事故的责任追究。人命关天,死人的事是大事。这是正确的价值判断。而像嘉禾县发生的由县主要领导集体越权强制推行特定的政令,导致地方矛盾激化,特别是地方政府已严重辜负人民信任的情况,则不在此列。但它同样需要一种回到政治原理、原则的价值判断。 这的确是一种很严重的情况。当一个县的党政领导“集体”地以“全县人民的利益”为名,不顾一切地推行某个政令的时候,在县境之内已得不到任何组织上和程序上的制约,而与此事相关的当地的人民,已经得不到保护,这就可能造成人民对政府的信任危机。这样的情形可能导致的社会危机是难以估计的,而对地方发展造成的持久的精神上的破坏力则毋庸置疑。民心、信心、一个地方持久发展的可能,与这些重大的价值相比,几个具体的党政负责人的官职,实在是不重要的。 也许,人们在这一事件的处理过程中,只看到了新闻媒体的集中报道和中央政府的高度重视,没有看到处理的程序,没有看到处理的原则和价值判断,可能就会误以为是嘉禾县的党政负责人“倒霉”、“不智”、“撞上了枪口”。其实,嘉禾事件的结果,可能反映了这样一种便捷机制:在地方行政的制约机制缺失,而在全国范围内舆论监督逐步得到重视的现实条件下,地方事务由新闻媒体提起舆论议程,“紧急”进入上一级政府乃至中央政府行政议程的机制,一种由中央政府紧急干预地方行政危机的机制。当然,对嘉禾事件有关责任人的严肃处理是湖南省做出的。但压力来自全国舆论,来自中央,这也是不争的事实。 长远来看,一个地方行政决策的制约机制,是需要靠地方的民主政治来解决的。这既包括人民代表大会对行政的监督权力的完善、落实,也包括党内民主建设。 嘉禾事件被定性为一起集体滥用行政权力、损害群众利益的违法违规事件。而实际上,这个“集体”,只是一个人数相当少的意志或利益的共同体,而更广阔的意志和利益则被排除在外,因为那正是要被他们侵犯的意志和牺牲的利益———人民群众的意志和利益。只有真正落实宪法所规定的民主监督机制,才可能把这些利益融汇进行政决策之中,与少数人的意志和利益形成抗衡。而在这个程序之外,人民是无力抗衡的,反倒有些人因为抗拒违法的行政而被拘捕,或者离婚。 嘉禾事件提出来的问题,就是制约问题,就是对违法行政的“紧急制约”问题。因为,由政府违法所导致的对不公正、对人民权利的侵害,就是紧急的问题,就是着急上火的问题,是不能从容等待的。 相关专题:新京报-核心报道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