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来监督低保工作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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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05日06:19 新京报 |
北京市朝阳区日前出台了本市首个城乡低保管理和认定工作责任追究制度,根据该制度,低保工作人员如果有办低保超过时限,或者对符合条件的家庭拒不办理,以及在低保中徇私舞弊等行为,将要承担责任,受到追究。(见6月4日《法制晚报》) 当下,低保政策在实施中遇到了不少问题,许多地方因此也出台了大量规定。不过,这些规定基本上都是针对低保户的,如申请低保的人不允许养宠物,不允许拥有电话、手机、首饰和高档家用电器等等;吃低保的人必须参加一定时间的社区公益劳动;两次介绍不就业,取消低保资格等等。 不可否认,上面的规定有其合理性,也有一些实际效果。但是,一个问题是,把低保中各种问题的原因都归结于低保户后,却忽视了低保制度的执行者———低保工作人员存在的一些问题。 事实上,低保的有些问题与低保工作人员不认真履行职责,甚至滥用职权有很大关系。典型的案例如,重庆綦江千人骗保事件中,居委会、乡镇和民政部门三道低保审核防线全部失守。所以,要想根治种种低保问题,就必须把规范低保工作人员的制度建立起来,出现问题不但要查低保申请人,更要查低保工作人员。 目前,在低保申请和发放中,低保工作人员的自由裁量权非常大,同时由于这样的裁量权缺乏监督,导致许多时候权力被滥用———强迫低保户买彩票,克扣低保款项……每次发生了这样的问题,处理结果大多都进行“纠正”,将“错误”一改了之,至于一些对问题负有责任的低保工作人员,由于缺乏相关责任追究制度,却不能给予严厉的处理。而朝阳区这次建立针对低保工作人员的责任追究制度,正是弥补了空白,让有权者必有责,侵权者受问责,权与责实现了对等。 还要看到,低保工作人员不是一般的政府工作人员,他们掌握着“救命钱”,他们的行为直接关系着一个个家庭的生活。在许多国家,低保工作人员属于专业的社会工作者,有着严格的职级制度,如果没有足够高的素质,没有公众认可的品质,是不可能专业从事社会救济工作的。这些社会救济工作者有着严格的工作规范,像朝阳区要求的办低保不得超时限,这属于他们工作最基本的规范。此外,他们受到各个方面的监督,有国家监察部门,有民间组织,有代议机构……一旦这些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的话,他的诚信不但将毁于一旦,甚至还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目前,中国的社会救济事业正在不断的发展,随之出现的问题也在增多,所以有必要建立社会救济者上岗制度。有了从源头上进行人员素质的把关,有了对日常工作的监管,有了对“违规者”的惩戒,低保事业才能健康的发展。 本报评论员于平 相关专题:新京报-核心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