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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年斩断超限超载畸形利益链条(图)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24日09:41 沈阳今报
  记者刘明驰/文汪兴宇/摄
  交通管理执法人员正在指挥车辆通过 检测线检查超载情况。 [核心提示]

  从6月20日开始,辽宁省开展集中治理超限超载行动,对过往高速公路、国道、副道的超限车辆进行了严格检查和处罚。目前,整治行动收效显著,超限超载车辆大大减少。

  近几年来,货车超限超载已经成为一个非常严重的问题。记者在调查中发现,当超载成为运输市场的一个“普遍现象”的时候,各个运输企业在价格核算之时,已经把超载获得的额外收益计算入内,这样超载者必然比不超载者在竞争中拥有更有力的“价格优势”和更大盈利空间。

  而集中治理超限超载,就是要力争使货运企业守法经营、按规办事,这样货运价格势必要有所提高,运输企业才能有利可图,进而在公路货运业内形成一种良性的循环。

  公路治超

  超限车主夏日里“猫冬”

  6月22日,家住苏家屯区的长途货运业户张永(化名),迎来15年来的第一个“假期”。从19日开始,他就待在家里休息,看看电视,陪陪孩子。他的那辆东风平头卡车停在了院子里,座椅上蒙上了一层灰。

  据张介绍,他主要跑沈阳到大连的货运,由于线路好活多,15年来包括元旦、春节,他从来没休息过。可是这次整治行动开始以后,他就“休息”了。

  6月21日还有人打电话来要他跑一趟大连,他表示“出不了车”。当记者问为什么不出车时,张笑了笑说:“谁还愿意去啊,现在查得多紧呀!”而记者追问为什么不愿意拉货时,张低头思索了一阵子后说:“不超不赚钱啊。”

  事实上,自从20日以来,像张先生这样闲下来的货运车主还不少。据了解,现在有相当数量的7米—10米的货运车辆已经“报停”,原因很简单——这类货车80%以上都存在超载现象,“上路就意味着罚款”。

  一位货车车主孟先生甚至向记者直言不讳地表示,他的车是“大吨小标”(实际是10吨的,改成了两吨的),如果被抓到了要改回原来的吨数。这样一来,即使不罚款,交的养路费、过桥过路费,也起码得多出几倍,“不划算啊,谁还愿意在这个时候出来跑啊。”

  据市交通部门的执法人员介绍,目前沈阳市交通执法部门共查获超限车辆63辆,这个数字远远低于平时查获超限车辆的数量,“可以肯定的是,现在许多超限车主大多还是处于一种观望的态度。”一位执法人员这样对记者说。

  不超不赚公路货运的畸形利益链条

  张永说货运市场刚开始形成的时候,运价还可以,有赚头,他也根本用不着超载;但现在运价提高的幅度很低,与经济的快速发展很不协调,加之运输成本的增加以及运输车辆的增多,他正面临残酷的竞争压力。

  随后,张永以他的改装后的标重5吨的卡车为例,给记者算了一笔账。该线路的通常运价是90元一吨,拉5吨就收450元。而往返一次的过路过桥费、养路费、油费,起码要800多元。“所以至少要超载一倍,才能保证不亏本。”

  张永说,但是超载以后还要增加一项新的成本———超载罚款,所以还得再加;一般情况下,他都是按15吨的标准拉,“如果没被抓到,就算运气好,能挣个千八百的。要是被抓了也就只能赚个跑腿儿钱”,“我也不想超载,但不超载根本挣不着钱”。

  为了超载,张永在一个汽车改装厂为车子加装了厚厚的钢板弹簧,他指着钢板说,“第一块板,挣的是路桥费;第二块板,挣的是油费;第三块板,挣的是超限罚款;加第四块板,挣的钱才是自己的。”

  他表示,那几年刚开始开改装车的时候,还是提心吊胆的。但是他很快发现,人人都超载,而且很少有人被处罚;即使被抓住了,罚款也不是很高,远远低于超载带来的利润,并且还可以“讨价还价”,于是张永也就不害怕了。后来,他又得知很多正规厂家都生产超载车辆,他这才确信,“超载已经是天经地义的了”。

  与张永的运价论略有不同,有人把形成超载的原因归结为运输行业的恶性竞争。沈阳市交通局货运管理科的穆庆昌表示,由于公路车辆运力总体上是供大于求,在此情况下,运输者为了抢到市场,只好竞相压价,再以其他手段比如超载来弥补这份损失,“国家规定的货运价格是0.5元/吨公里(即一吨货物运一公里的价格为5角),但是现在货运市场的平均价格只有两三角钱。这基本上是十几年前的水平。”顺着这一思路不难发现,超限超载现象背后是一根长期结成的利益链条,其所衍生的就是公路运输行业的畸形状态。

  运价见涨整治超限初见“杠杆作用”

  对于上述说法,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货运公司经理深有同感。他说,营运中不少货主提出的条件都十分苛刻,如果按照这些条件运根本不可能赚到钱。但是为了拿到订单,他只好“咬牙接受”,并寄望于超载所得的利润。

  而整治超限的行动开始以后,这种情况明显减少。最近,做煤炭生意的郎先生犯了难:生意谈好了,但就是找不到愿意运输的公司。“我这两天找了很多运输公司,他们一听是运煤,就一脸难办的样子……”郎先生抱怨地表示,17日的时候价格才是80元/吨,而到了20日就涨到了100元,到了22日,有的运输公司告诉他一吨至少也得要120元;他一咬牙认了,但是随后对方却又表示现在找不到车,什么时候能运货也说不准。

  为了求证郎先生的话,记者以托运为由先后走访了沈阳的5家运输公司,要求往锦州、本溪、大连方向运送煤、钢材、水泥、大米等货物。果然,这些公司的货运价格都上涨了近一倍,而且运力还相当紧张。

  华宇物流公司的工作人员表示,现在往本溪运钢材至少要500元一吨。记者问怎么涨得这么高时,他说“随着市场价格涨呗!现在都抓超限呢,八九米的车就能拉10吨货,不敢多拉。不过即使你想运的话,这几天也没有车。”

  昨天,记者在望花公路运输站配货场看到的不再是纷乱忙碌的场面,货场里只有几个工人搬运货物,而更多的货车则停靠在场里。一位工作人员一听说是要往大连运煤就不耐烦地说:“现在抓超限,不赚钱,谁还愿意跑呀。”

  在记者出来的时候,一个“货托”拦住了记者,他表示,现在要往大连运煤起码得要120元一吨。要是记者能给得起这个价,他能找到愿意去大连的车。

  关乎民生

  治理超限力争两年见效

  据辽宁省高速公路管理局的冯万斌副局长介绍,每年辽宁省的道路安全事故有70%都是由于车辆超限超载引发的,半数的群死群伤性重特大事故与超限超载有直接关系。

  超限超载还严重损坏了公路基础设施,据测算,载重10吨的货车超载1倍,对公路的破坏力相当于正常载重时的16倍;超载2倍,对公路的破坏力增加80倍。

  同时,核定载重量越大的车辆,超载对公路的破坏越严重。一条设计使用15年的公路,如果行驶车辆超载1倍,其使用年限将缩短90%,即只能使用1年半,全国每年因此损失超过300亿元。仅辽宁省每年都要拿出数亿元来修补由于超限超载而损坏的公路,这还不包括超载货物逃漏的税费。

  冯局长举了一个例子,就拿黑大线公路来说,自2003年开始投入使用,无论在原材料使用还是路面质量上都达到较高水平,总投资数亿元。但是,令人痛心的是2002年建成的公路,2003年在投入使用后不久,路面就开始出现大面积的破损,部分路段惨不忍睹。

  来自黑龙江、山东等地的大货车超限超载、超重车辆占货运车达50%以上。许多超载货车主为了逃避打击,常常夜里营运,使黑大线刚投入使用不久就惨遭破坏。冯局长明确指出,“超载者每获得1000元,国家就将损失10000元。实际上,运输企业和业户由于超限赚来的利润是在牺牲国家、纳税人和老百姓的利益的前提下取得的”。

  目前,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开展的全国范围内的整治超限超载的行动已拉开大幕,辽宁省、沈阳市的各个相关部门已投入紧张的治理工作。交通厅有关负责人表示,力争用一年时间,遏制超限现象;两年时间,彻底将超限超载问题整治好,建立一个公平、有序的货物运输市场。

  “货运企业守法经营、按规办事,货运价格就势必要有所提高,这样运输企业有利可图了,也就减轻了超载的冲动,进入了一种良性的循环。”这位负责人如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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