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制播报专题 > 正文

看法:外科手术与戒毒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01日17:34 中国教育电视台《法制播报》

  《法制播报》6月28日北京播出

  主持人:吸毒是一个世界性问题,在当今吸毒人群有逐年增多的趋势,据有关资料文献报道,广东现有吸毒人员近20万人,占全国在册吸毒人员总数的1/5。为此,广东某脑科医院将脑手术方法用于戒毒,这个手术就是要毁损毒瘾环路,把大脑的有些地方给毁损了,以期获得从根本上戒断心瘾的解决良策。但对于此事各界人士的看法却不尽相同。

中国互联网络调查问卷 UC立体声聊天
中国报刊广告推介年会 3D魔幻宫之战

  同期:市民

  1、公司职员:在本人同意的情况下,因为这戒毒确实是很不容易的,自己吧无法控制,你要是靠自己去控制戒毒,我觉得也是办不到的,使这种脑外神经这种方法,好象能强加他戒上毒,这样对他也有好处。

  2、学生:要根治戒毒,其实我觉得这种外物的不是特别重要,我觉得其实内因才是最重要的

  3、酒店职员:即使有副作用,我也觉得把毒去掉了,比你吸毒对身体的损害和对社会的危害要好的多。

  4、公司职员:看患者了,他要是愿意做这手术可以就做,他要不愿意做就不能做。

  5、外企职员:你把神经都给弄没了,是吧,我觉得有点残忍

  6、业务员:这有利就有弊啊,你不可能是十全十美的事情是吧

  7、公司职员:那也是对他有一定的帮助的,为什么这么说呢?他吸毒有好多出来以后反复多少次都不行,给国家给个人、家庭,造成了很大的影响,所以在这方面我觉得还是有必要的

  8、这等于是损害人身体上的器官,对人的身体有害了,我觉得这不太好

  主持人:百姓对此看法不一,其实外科手术戒毒在2000年就被俄罗斯、丹麦等国家采用,其间也有外科手术戒毒获得成功的报道。手术是将戒毒者大脑内特定部位-病理性快乐中枢,进行毁损后,消除心瘾,能使戒毒者从毒瘾痛苦环境解脱出来。据说,这种手术属于微创技术,损伤小,不影响智力和脑功能。

  同期:

  中国科学院院士 生理学家 韩济生:对这个消息呢,我有两种感情,一方面,感觉到很高兴,如果真的有科学的方法,可以这样子比较方便的达到这样一个戒毒目的,而且不再复发,这是很好的消息。 但是另外一个方面呢,作为一个生理学家或者是神经生物学家,那么也有一定的顾虑,比如说这个思考的能力,同样的在我们这个手术如果说确实能够使他对毒瘾的需要降低了,但是是不是有认知方面的缺陷呢,比如说从不在乎吸毒了,但是成为一个傻子了,那么这个代价也挺高的。

  主持人:大家都知道,戒毒者复吸的比例是很高的,在半年时间内,广州这家医院通过手术为来自深圳、中山、江门等地的29位吸毒者进行了成功戒毒,手术后跟踪随访这29例吸毒者,仅1例出现复吸外,其他患者均未复吸,心理和日常行为都无异常,摆脱了对毒瘾的依赖,摘掉"瘾君子"帽子,过上了正常人的生活,其中大部分人还恢复了正常工作。

  同期:

  医疗纠纷委员会主任 陈志华:但是目前这种方式已经很少有人采用了,其基本的理论就在于这种治疗方式,它的疗效不是很确切,这是第一,第二呢,它终究是一种破坏性的一种手术方式,那么他在切除所谓的这种病理组织的同时,就有可能损伤到其他的非病理的组织,就非病理的组织,这也就是这一类手术它所存在的最大的一个问题。

  同期:

  世界卫生组织药物滥用顾问 郝伟:这个问题是非常有争议的一个问题,第一个争议就是说这种疗效,这种用手术的方法来戒毒,远期的疗效如何,没人做主,第二个问题我们用手术的方法,来毁损我们脑子里边非常重要的一些结构,在伦理上是有问题的,第三个,手术过程必然会导致一些并发症,出现癫痫,出现情感淡漠,所谓淡漠,对什么东西都无动于衷,像一个植物人一样,出现自理问题,出现大小便失禁这样一些问题,这是并发症是非常多的,所以从目前的情况下,我的感觉这种手术是不应该进行的,所以我建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要重视这个问题,卫生部应该重视这个问题,国家监督委员会应该重视这个问题,不能用的太烂。

  同期:

  中国科学院院士 生理学家 韩济生:如果说病人当签字承担了所有责任,如果这个手术对我有什么破坏性的东西,我全部承认,情愿治,我想这个呢,也已经达到了它法律上的需求,我想这样除非卫生部有文章说,即使你签字,我也不允许,如果说你要治,那是法律上的问题。

  同期:

  医疗纠纷专业委员会主任 陈志华:在这个基础之上要充分的履行一种风险的告知义务,也就是说你要做这个手术,能够戒除毒瘾,但是也有可能产生我们现在目前尚无法预料的一些其它的风险,在这个基础之上由戒毒者做出一个自我的选择,这样子才能够避免以后一些纠纷的发生。

  主持人:对于这家医院实行外科手术进行戒毒的做法,社会各界还存有争议,而作为吸毒者能不能克服困难,戒掉驱使着他们走向疯狂和死亡的毒品,同样也是要付出巨大的努力和代价的。但是不管用什么样的方法我们希望是在以法律为原则的基础上,采取慎重的态度,毕竟人的生命是珍贵的。(编导:李敏 王宏伟, 摄像:黄明 戈跃平)

  相关专题:法制播报


评论】【推荐】【 】【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热 点 专 题
2003年审计报告
行政许可法7月实施
盖茨第9次访华
惠特尼休斯顿北京个唱
第28届世界遗产大会
土耳其人质遭绑架
凤凰卫视中华小姐大赛
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
不良信息举报

 

 发表评论:  匿名发表  新浪会员代号:   密码: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