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乌海市4.6万农民全部转为居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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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1日22:40 人民网 | |||||||||
人民网呼和浩特7月11日电 记者吴坤胜报道:经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府批准,乌海市从今年7月起率先在全区推进城乡一体化改革:取消农业户口,建立统一的乌海市居民户口。随着重大改革举措的出台,取消了对农民身份的限制,乌海市不再有农民身份。原来农民与市民一样,都能享受到同等的国民待遇。 乌海市全面推行城乡一体化改革是在大量调查研究、分析论证的基础上做出的。乌
乌海市推进城乡一体化改革的内容:一是改革户籍管理制度。在全市范围内改革现行的农业户口、非农业户口并存的城乡二元户籍管理模式,建立统一的“乌海市居民户口”管理制度。市内迁移户口,不再加注户口性质,统一称为“乌海市居民户口”。对迁出我市原农业户口的人员,根据本人意愿选择迁出户籍类型。二是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对农民户籍变更后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本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均纳入低保范围,实现应保尽保。三是建立健全农村医疗保险制度,逐步完善农村医疗救治保健体系和卫生服务管理体系,提高农村卫生机构的综合服务能力,加快乡镇卫生院的基础设施建设,完善设备配置,提高医疗诊治水平。四是建立健全养老保险制度。农民户籍变更后,进入企业务工的,按企业员工现行办法参保;从事个体经营、农业生产的,按自由职业者的办法参保;已实施养老保险的原国营农场农工,按原办法执行。五是构建城乡统一的就业市场。打破农村劳动力与城市劳动力在政策、制度上的界限,建立城乡统一就业制度,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城乡一体化劳动力市场。取消一切对农民就业的限制政策,取消不合理的招工前置条件,为农民进城求职创造平等竞争机会。 乌海市提出,在推进城乡一体化改革时要保持农村土地政策的稳定,维持原有土地政策不变,在承包期内可依法、有偿流转土地经营权。鼓励和引导有条件的城郊加快土地流转,实行“集中管理土地,统一进行拆迁补偿;集中建设居民住宅,统一进行土地开发”,逐步发展适度规模经营。要按照切实保障从事农牧业居民权益,从严控制征地规模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征地程序,及时给予从事农牧业居民合理补偿。同时保持其它相关政策的稳定,全市执行统一的参军入伍、退伍安置、子女入学、入托等政策,维持现行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不变,现行行政管理建制体系不变。 相关专题:中央一号文件重视解决“三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