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人质事件思考:用制度建设来规范突发事件处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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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6日15:08 新文化报 | |||||||||
近期来,国内发生多起劫持人质事件。7月7日发生在长春的人质事件中,歹徒被击毙的同时,人质不幸遇害。这样的突发事件越来越多,我们不能不思考,用什么来增强化解危机的能力? 公众危机事件变得多发,是经济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现象。仅凭经验主义的处理方式谁都难免遇事时忙乱,从根本上还是要通过制度建设来解决问题,这也是现代社会法治
制度化体现在行动中一定是专业化。在长春人质事件中,警方的新闻发言人称,前些年警方制定的应急突发事件预案中有心理谈判方案,目前的谈判人员由公安机关的领导负责。不单单长春警方是这样,实际上真正意义上的谈判专家在我国的警界一直是个空白。谈判专家的作用是巨大的,一旦发生劫持人质及与警方对峙的暴力事件时,谈判专家会接受指挥中心的指派到达现场,协助现场指挥员对事件进行处理,通过专业谈判,使事件平息。谈判专家的背后必须是强大的技术支持,随时的信息传递,相关人员的配合,都要按严格的程序来进行。在美国每个警察局都有危机干预小组,每个小组由谈判专家、心理学家等组成,专门应对危机事件。有的甚至建立几个这样的小组,在长时间的谈判过程中进行轮替。而我国在这方面一直是一个空白。 5月18日21时30分左右,珠海市一手持尖刀的歹徒劫持了一名7岁男孩。珠海市刑警支队刑警邓万龙自己作为人质替换男孩,经过艰苦的谈判,警察终于说服歹徒缴械放人,随后歹徒束手就擒。6月21日7时15分,安徽省歹徒劫持一12岁女孩达5个小时,六安市公安局副局长杨长俊扮演成小女孩父亲与其进行对话,稳定其情绪,分散其注意力,关键时刻将歹徒当场击毙,人质成功获救。 针对长春人质事件,专家分析认为,如果此时谈判专家在场,会作出另一种处理方式,即在劫匪没有意识要杀人质时,应该给他留出一条活动通道,将其暂时放走,不对其心理上构成极大威慑,有助于事态缓和,以达到解救人质的目的。 制度化在应急事件中的最高原则那就是人性化,保障生命是维护公共安全的终极目的。这也是长春人质事件给我们的思考:从制度化始,建立起切实有效的突发事件应急系统,以防止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我们编发这组稿件,就是想借鉴他山之石。 相关专题:长春人质事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