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时空:巨额商函突现废品站 邮政服务引发纠纷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6日10:20 中国教育电视台《法制播报》 | |||||||||
主持人:画面中的这些成堆的商函居然出现在废品收购站,您也许感到有点奇怪,可是最觉得意外的人要数这些商函的邮寄者,要将这些商函邮寄出去的是四川省的一家民营企业,这家企业哪曾想到交付邮局邮寄的大批商函,怎么就被"邮"到了废品收购站?此案一经披露,在社会上立即引起了不小的轰动。 解说:2004年5月17日,关于原告四川星河建材有限公司状告四川省邮政局和绵阳市
主持人:商函被毁,究竟毁了多少?到底是谁所为?这是5月17号庭审过程中争论的焦点问题,原告星河公司认为总共有200万封商函被毁弃,并认为这完全是邮政局的不作为,并以此要求3000万的巨额赔偿。而被告邮局方面却另有说词,认为这件事情完全只是临时工盗窃所致,并认为只有几千封商函被毁,拒绝赔偿,由于双方分歧很大,案情复杂,法庭并没有当庭宣判。商函被弃毁,这事是如何被发现的呢?这还得从2002年七八月的时候说起。 解说:2002年3月26日,星河公司与绵阳市邮政局商函公司签了一份协议,由商函公司承寄星河公司一年两百多万封的商业信函。并向邮局支付邮费59万,可是在2002年七八月的时候,星河公司却发现了一件令人不可思议的事情。 四川星河建材有限公司董事长 周兴和:就是说,还没有前几年,我们交的少,来访的客人多,来咨询的电话多 解说:原来,四川星河建材有限公司是一家生产轻质墙板的民营企业,为寻求合作,拓展业务,星河公司每年要花上百万元来投递商函,可是投递的商函多了,收到的效果反而更差了,这让周兴和董事长就有些想不明白了 四川星河建材有限公司董事长 周兴和:所以说这个事我们就产生了怀疑,大概从七月份就开始怀疑了吧 解说:为了探明事情真相,星河公司用了连续一周的时间,向应收商函单位进行电话咨询,得到的答复如出一辙---没收到商函。 四川星河建材有限公司董事长 周兴和:怀疑的时候,始终没有证据,我们不好说话了 主持人:怀疑归怀疑,可是没有证据,那当然是不好说话了,怎么办,董事长周兴和想出了一个办法,2002年9月,他派了七个人,轮流24小时值班在绵阳市邮政局门口"盯梢"。 解说:但是一个月过去了,他们并没有发现什么异常情况。可就在国庆节放假期间,他们快要放弃的时候,他们始终不愿意看到的一幕却在这个时候发生了 四川星河建材有限公司员工 夏勇:我们在10月4号的晚上,我们发现邮电局门口有5辆三轮车载了满满的货吗,从邮局出来 当时我们发现邮局三轮车上那个绞丝口袋有烂的,就开了,我们星河公司交信的信封很明显就看见了,我们公司的这些信封 然后,我们就一路跟踪,我们就感觉他是把我们的信封接到哪里去,就一路跟踪上 跟踪上发现他拉到废品站去了。很多了,几大山堆着了,我们不可能去点数,反正看几大山堆在那儿。 当时感到非常愤怒,咋着我们的信怎么到收废站这里来呢 解说:于是惊讶和愤怒之余的夏勇迅速将这一情况报告给了周兴和董事长 四川星河建材有限公司董事长 周兴和:那心情,非常的,一个是愤恨,第二个是难以接受,第三个是特别的心痛 主持人:10月5日凌晨,愤怒和心痛之余的董事长周兴和知道此事后立即报案,警方到达后,当场发现有22麻袋的信函,经清点统计,居然有十几万封信函被卖。此案一出,可谓是舆论哗然,那么这起案件到底是谁干的呢? 解说:10月6日,绵阳市邮政局的一名临时建筑工--李长春主动投案自首,称"信函全是我一人偷的,与他人无关",不过关于这个问题,多方的争议可是到现在还没有结束。 四川星河建材有限公司董事长 周兴和:完全是邮政局有组织计划的安排买了的,怎么可能是小偷呢 解说:按照董事长周兴和的意思,这些卖到废品站的星河公司商函,由于信封和里面的函件卖的价钱不一样,所以商函都是被拆开了卖的,那么假如是小偷干的,就案发这一次的话,这十几万的信函光拆,一个人也要拆上十几天,何况还有邮政局的门卫在,所有的这些疑点都让周兴和认为这完全不可能是小偷所为。 四川星河建材有限公司董事长 周兴和:它一是从情理上不合理,二是盗窃信件一次卖700多块,一个人要拆上10天以上,那么也就是说跟打工挣钱差不多,就是说没有这么不讲经济效益的小偷。 解说:对于周兴和的说法,邮政方面对此却坚决否认,认为仅仅只是一个简单的盗窃案,如果存在问题,也只是邮局在管理方面有一些漏洞罢了。 绵阳市邮政局代理律师 刘向东:作为李长春的(邮件)被盗案件呢,也就说我们在管理上面,宗明辉,按照规定,他不应该把钥匙交给其他的人员(李长春),就是商函公司的钥匙,包括门卫,那么在清理大规模的清理废报纸,这种对废报纸采取运、售的这种制度也应该很健全,我们认为管理上也存在一些问题。 解说:而当谈到李长春到底是如何将大量商函运送出去的时候,刘律师回答到 绵阳市邮政局代理律师 刘向东:他就发现有很多星河公司的函件堆在那个地方,他看了好象这么多,他打开了一封看,里面好象都是报纸 他想起平时他们也在卖一些废报纸之类的,所以他就把这个信拆开,把报纸就拆出来,信皮放在一边,然后拆完之后,他就用三轮车把它运出去,门卫问他的时候,他就说在卖报纸 主持人:刘律师的话,听起来,似乎不无道理,可是星河公司却认为在细节问题上难有说服力,十几万封的商函,他一个人得要拆多少天呀,而这么大的动静,邮局方居然没有发现!似乎也说不过去!更为重要的是,有报道称,李长春被取保候审放了出来,有记者采访他时,他只说了一句话:"放牛娃怎敢把牛卖掉,是上面安排卖的",那么到底李长春是一个怎么样的人,这件事到底是不是他干的,记者赶赴绵阳市郊区李长春的老家。 解说:可是当记者到达时,才知道李长春早已不在老家了,邻居也不知去向 记者:那绵阳市邮政局说他偷窃了绵阳市邮政局信函的事你知道吗? 当事人李长春的邻居:因为他在那打工,究竟说,人家他在那帮人家?这个邮政局来说,人家让他那样办,就那样办,他是打工的,对不对?卖那个信息、广告(商函)的话,那个东西,你邮电局局长,你不喊同志们堆到那里去,他就不上那里去,他有权敢去卖吗。人从小在屋里,就是个好人,他也没办法,那个事情,就是为了这个局长,这个问题,就,所以他也没法说这个话-----这都是我们听来的马路消息 主持人:因为此案,李长春已受到公安部门的劳教处罚。关于他的事,现在也只能说到这里。此案背后的真相,还需要有关部门的进一步调查。这已经不是星河公司所最关心的事了,毕竟做为一家民营企业,最关心的是如何挽回事件造成的经济损失。2004年5月17日,在庭审当中,原告星河公司称有200万封商函被毁,并依此为依据,提出高达3000万元的索赔标的,而邮局方却认为损毁的只有几千封信函,200万封的说法认为没有依据,并拒绝赔偿。 绵阳市邮政局办公室副主任 王勇:星河公司认为你们有200多万封信件没有寄出,你们认为只有几千封,这个数据?有,在法庭上我们提供了很多证据可以证明这一点。那你们认同星河公司他们说的吗?那绝对不可能的,我们有证据说明。 记者:绵阳邮政局确认只有几千封信没被邮出,你觉得这个提法合理吗? 四川星河建材有限公司董事长 周兴和:一点都不合理,一点依据都没有 解说:双方针锋相对,都说对方的结论不对、没有依据,那么各自的依据又是什么呢?而双方的分歧又为何会如此之大呢? 绵阳市邮政局代理律师 刘向东:对于星河公司提出的200万封函件被毁,他得出的这个结论是个主观的推算,他的推算也就是说,根据退函,他们自己对退函的统计。 四川星河建材有限公司董事长 周兴和:就是这个毁信的数量,那么根据他们的退信,我们计算,就是说,在诉状上起诉,毁掉了206万封信左右。 解说:那么星河公司如何能根据退信来算出206万封商函被毁呢,在星河公司提供的证据中我们可以看到一个关键词汇--10.5%的退信率。这是星河公司近几年来因地址变更或不详的退信和实际寄走的信函之间的一个大概比率,所以根据退信和退信率,星河公司算出邮局实际只寄了26万多,而星河公司总共交寄信函却达到了232万多,由此推算出毁掉了206万封信函。 绵阳市邮政局代理律师 刘向东:这,他是主观的一个推断,得出这样的结论,没有任何依据,从星河公司所举的证据来看,也就是只能够表明在2002年十月份发生了一个被盗案件,大概毁损的商函大概有六万 解说:对于星河公司的推算,邮局方面表示不以为然,但是他们并没有提出具体的说法否定星河公司的倒推算法,而是拿出了自己的另外一套依据。 绵阳市邮政局代理律师 刘向东:因为星河公司他所用的邮资减去这期间商函公司其他的商函业务(邮资),我们就得到了在这期间,为邮星河公司的商函所用的邮资大概是139万。 解说:邮政方面的立论是从给星河公司邮寄商函所花的139万的邮资来计算的,于是根据每封六毛的单价,邮局推算出给星河公司邮寄了231万多封信函,再加上被毁损的几千封邮件函件,数据与星河公司总共交寄的232万多封商函数量基本吻合,但是星河公司认为这些邮资并不能证明是星河公司的,对此,他们有自己的说法。 四川星河建材有限公司代理律师 刘格:其他这些公司都记载了的,总共是38614.2元,那么星河公司总共向绵阳市邮政局支付近60万元的邮资费,他如何消化的,如何将这些邮资费分配出去的,他没有记载,所以我们认为被告一是在欺骗,所有的这些信件,大量的最大部分是卖出去了,他没有依据! 绵阳市邮政局代理律师 刘向东:按照《邮政法》的规定,那么就说邮平常邮件,星河公司所交递的商函属于平常邮件,平常邮件是指收据不出示收据,投递时不要求签收、收件人签收的依据,我们就没得责任,再来举证证明我们交递了这类商函的举证责任 解说:双方是各执一词,一时难以调和,而这时,星河公司却从对方的证据中找到了一点线索,从而提出另外的质疑 四川星河建材有限公司董事长 周兴和:那么现在在庭审上,绵阳市邮政局提供的证据,已证明毁掉了两百万封信左右 解说:那么如何能从对方的证据中证明自己的立论呢 四川星河建材有限公司董事长 周兴和:你看,他们这个就是他是2002年10月1日,绵阳市整个的市态邮资金 解说:按照周兴和的说法,绵阳市整个的邮资费是146万多,而按照六毛钱一封,光星河公司一家的邮资费都要149万多,另外这些邮资费应该还包括人员工资和奖金等其他费用,如果扣除的话,也只有一半的邮资费可以拿出去寄信,所以从这方面来算,也毁弃了200多万封信函,但面对星河公司关于邮资费用的诘问,邮局方面并未作出更多的回应,而是另辟蹊径,提出了诸多的专业名词。 绵阳市邮政局代理律师 刘向东:这些证据,比如邮资机的记录、预支卡片、还有就是路单、退函,这些证据相互映证,形成一个证据链,来证明我们交递了这批商函 主持人:最后,刘律师说之所以会在商函数量上产生如此巨大的分歧,完全是因为星河公司对这本专业的证据不够精通所致,不懂得这方面的专业知识。不过听过双方的争论,反而更让人感觉案情扑朔迷离,为什么在邮资费的问题上双方都说不清楚呢,案情的背后,是不是还隐藏着什么更多的秘密呢? 解说:经过立案后调查发现,此案还另有重大隐情,2002年3月12日,星河公司和绵阳市邮政局商函公司签订了一份协议,在这份协议中,邮资是0.6元/封。而就在14天以后,也就是2002年3月26日,双方居然又签下第二份协议,该协议中邮资却0.26元/封,大大低于0.6元/封的国家规定资费标准,并称废除双方在14天以前签的第一份协议。而且星河公司注册及经营地在成都,按有关邮政法规,只能在成都进行邮寄业务,最后四川省邮局确定双方均为违规交易。为此,我们暗访了四川省邮政局法规处处长沈成华 四川省邮政局法规处处长 沈成华:但是他就搞成二毛六,就这样子搞成二毛六,这样子搞成的,所以围绕这个事情,绵阳邮政局这局长被记大过处分 四川星河建材有限公司董事长 周兴和:签了两份协议,一份协议,他们说的,第一份协议既没有这个具体交这个信的数据,到底交多少,没有明确规定,到底什么时间交,没有明确规定,第二分协议有了明确的规定,第一份协议,是他们明显,他们也说的清清楚楚,是为了应酬他们上面的领导检查,是一种欺上瞒下的一种行为 绵阳市邮政局代理律师 刘向东:实际就说,他签订二毛六的协议,实际就是,损害国家利益,就说我们现在比如说我们交了这么多商函,我用了邮资大概100多万,但是我们收到只是59万,按2毛六,只收到59万,这个部分,实际商函公司他们作帐的时候,他们就挂了,几十万的挂帐。 解说:那么几十万的挂帐到底挂在那里了?如此大的损失又将会由谁来承担呢? 四川省邮政局法规处处长 沈成华:全网承担的,收支两条线,你收是收,用是用 解说:按照沈处长的意思,这些私自调低邮资造成的损失将会平摊到全国邮政网中。据了解,目前,在邮件邮递过程中,只有最初的邮政企业才能收取邮资,其他环节对承运的邮件不再收取费用。所以邮局在自己创收后,可以将因私自调低邮资造成的亏空挂在账上,形成呆帐,也许经过很多年以后,物是人非,这些呆帐也会消掉,不过在星河公司看来,这明显不是绵阳市邮政局商函公司所希望的,与其寄走,背负挂帐,有承担责任的风险,倒还不如一丢了事,不过这对于星河公司来说,在当时,是想象不到的。 四川星河建材有限公司总经理 周开洪:本来我们以前是在成都交寄邮件的,就是不知道他从那里得知我们的商业信函量很大,他们主动联系了我们几次,就是说,可以把这个费用给我们降低 四川星河建材有限公司董事长 周兴和:我们是从绵阳创办的企业,那么有一种家乡情谊在里面 解说:价格优惠、家乡情谊,对于一个民营企业来说,这样的选择也是很自然的事情。 四川省邮政局法规处处长 沈成华:原来他到处都找过我,他要求降低资费,那咋行呢 主持人:沈处长说,星河公司以前曾试图在成都违规操作,但没得逞,只好到绵阳试一试。这一说法,与四川星河的说法有很大差异。但是,更多的争议还在后头呢? 绵阳市邮政局代理律师 刘向东:实际上,这个协议,3月26号这个协议,他是违反国家关于邮资的标准,损害国家集体利益,按照相关规定,他这份协议应当是无效的。 解说:无效,这对于星河公司来说,是不可接受的,当初的白字黑字居然无效!这无疑意味着星河公司的权益将无法保障。 四川星河建材有限公司董事长 周兴和:邮政局的领导签了字,双方签了字,他们也可以不认帐,那么作为邮政局的工作人员,邮政局的领导,我不知道,为什么,他们的诚信这么低 四川星河建材有限公司总经理 周开洪:当时他说他内部有个规定,要先签一份六毛钱一封的这个协议,然后就是签了以后,我们后面再签一份2毛六的协议,把前面这份协议否定就行了 四川星河建材有限公司董事长 周兴和:除了买掉邮政局这块金子招牌,买掉了信誉,同时,也买掉了他们的人格,我是这么认为的 主持人:当初的一纸合同到今天居然是无效的,这让星河公司怎么也想不通。另外,绵阳商函被毁案,被各地媒体纷纷报道。 2004年6月3号的《中国青年报》更是以《邮局工作人员把信卖给了废品站》为题报道揭露此事,却引起了四川省邮政部门高层的愤怒。 四川省邮政局法规处处长 沈成华:你看《中国青年报》这个记者,我昨天,我打的电话,你看这个,邮政工作人员把信件买给废品站,200万封被毁案件,我决定起诉他,我绝对要把他送上法庭,内容没多大问题,但标题很明白了,我一定要起诉他,他要说清楚,明明不是国家工作人员。 主持人:李长春为邮局工作,算不算是邮局的工作人员,这里我们先不谈论。不过在诸多媒体的责问下,邮政方面也感到有很大压力,毕竟毁弃邮件的事实存在。即便是像邮政方面说的毁弃了几千封邮件,可为什么邮政局对此却不予赔偿呢,这也是人们追问的焦点之一。 绵阳市邮政局代理律师 刘向东:按照《邮政法》的相关规定,"平常函件的损失",邮政局不承担赔偿责任的 解说:"丢了白丢",人们似乎对此就不可理解,星河公司更是感到难以接受 四川星河建材有限公司董事长 周兴和:这是一个非常不公平,不合理的一个法了,那么在七八十年代,五六十年代,大家寄很多的家信,那么现在改革开放,改革开放使市场经济发生很大的变化,就是说人们的商业信函已经很多了。 解说:那么这里双方说的《邮政法》到底是怎么规定的呢,根据《邮政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平常邮件的损失,邮政局不负赔偿责任,而且对平常邮件不查询、不登记。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 李佐军博士:我们1986年制订的《邮政法》,现在当然正在修改当中,那《邮政法》已经不适应新时代的需要了,必须要修改,那么改革的方向,就是要鼓励竞争,要保护消费者的权益,要扩大消费者的选择自由,要打破邮政的独家垄断。 主持人:据了解,我国邮政业务多年来由于经济效益不好,一直处于亏损状况。为此,国家每年,单给四川省邮政的补贴就高达1亿元。就在这种情况下,绵阳市邮政局签下有损国家利益的阴阳合同,而后又发生巨额商函卖到废品站的事件。人们不禁要问:邮政到底出了什么问题?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 李佐军博士:实际上,还是因为邮政体制改革没有到位,所以造成邮政企业目前面临许多困难,那么邮政体制改革主要存在这么几个方面,一个方面到目前为止,我们国家的邮政,邮政企业仍然是政企不分的,是裁判员、运动员这两者身份兼于一身,这是到目前为止,我们国家为数不多的还仍然政企没分的一个行业。 解说:随着本案的浮出水面,各方关于邮政改革的呼声此起彼伏,建议对邮政实行企业化改制,打破垄断,实行政企分开。但是对此,四川省邮政局法规处处长沈成华却并这么看,面对记者采访时,他多次强调本案只是一个简单的个案,并且指出目前邮政企业化改制的说法并不现实。 四川省邮政局法规处处长 沈成华:它(邮政)保证的是普遍服务,老百姓要得到服务,四川,中国,百分之八十的农民,都在大山一样的(地方),老百姓寄东西,谁来收,都搞企业化了,我就不收了 解说:按照沈处长的意思,普遍服务是邮政必须要承担的,也就是说要保证无论居住在何处的公民都要享受到寄信和收信的服务,所以无论亏损与否,国家对此必须进行专营,如果实行邮政企业化改革,取消专营,必然导致邮政的普遍服务无法保障,但是据悉,目前我国邮政业务除了信件寄递业务以外,还包括邮政特快专递、包裹寄递、报刊发行等非专营业务,即竞争性业务,而这些业务现在仍然在套用着普遍服务的经营方针,实行专营化垄断经营,结果导致这些年来效率低下,市场占有率逐年下降。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 李佐军博士:因为他要搞普遍服务业务,这一块确实是邮政企业和其他企业不同的地方,这一块是应该考虑到的,但是我们不能因为有这一块,普遍服务业务,必须要进行一定程度的专营,而把邮政所有的这些业务都拉入垄断的范畴,就是要扩大竞争的范围,尽可能缩小垄断 主持人:在采访的最后,周兴和对我们记者说,虽然这个案件至今还不知道什么时候能有最终的结果,但不管结果如何,他都会把这场官司进行到底,他说这绝不仅仅是为企业要求经济补偿的问题,而是为全国的邮政用户维权。我们希望邮政制度能够得到完善,也希望信函"寄"到废品站的事情今后不再发生。 资料:据悉,修改了4年的《邮政法》已被全国人大常委会列入了审议日程,邮政改革已迫在眉睫。 主持人:这里是蚁力神《法制播报》感谢您的收看,我们明天见。 《法制播报》北京地区中国教育电视台3套 周一至周五19:30首播,次日14:30重播 其它地区参见news.sina.com.cn/c/2004-06-11/16113402319.shtml 新闻线索请拨打010—84720124 相关专题:法制播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