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4热线:轿车堵住小区大门 业主不怒反而赞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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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0日11:22 法制播报 | ||||||||
近日,《法制播报》播出了名为《12-4热线:轿车堵住小区大门 业主不怒反而赞同》的节目,以下是节目实录: 主持人:近年来拥有私家车的人越来越多,人车矛盾就相应出现了。在北京市南城的某个小区,发生了这么一件事,一个车主因为对小区停车收费管理的不满,就将自己和朋友的两辆私车,把小区的两个大门全部堵住,以示抗议。住那里的部分业主虽然觉得不方便,
解说:9月26日的这天,位于北京市丰台的这个小区出了一件新鲜事,不知道是谁把两辆车分别开到了小区的北门和东门,大门两边只留出行人和自行车出入的宽度,这一下机动车是没法进入小区了。本来这种行为影响了居民的出行,但奇怪的是在堵门之后,小区里大多数居民都对这事表示举双手支持。 居民说支持车主堵门 解说:这个受到欢迎的堵门人到底是谁呢?想找到这人也简单,因为,车主在前风挡玻璃上贴了这样的一个告示,大意是对给大家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此外,车主还留下了自己的手机号码,如果哪位居民家里有车需要出去办事的,随时给他打电话,他会及时挪车。看来这位车主也知道自己的行为给大家带来了麻烦,才会留下这么一个联系方式。 解说:大门就这样堵了三天,当我们的记者28日来到小区时,透过紧锁的东门可以看到,里面有一辆桑塔纳轿车还停在这里。轿车沿南北方向,车身将大门堵得死死的。而堵住小区北门的车却已经开走了。 解说:通过车主留下的电话,记者找到了这位停车堵门的车主王健。王先生看起来很实在,不像好事儿人的样子,那么是什么原因让他作出了停车堵门的举动呢?王先生表示自己完全是事出有因迫于无奈。 王健:我这么堵车也是没有办法的办法 找了一个溜够 大家给我推来推去 没人理我 解说:到底是什么事,让他找来找去,最后恼怒到愤然堵门的呢?提起这事儿王先生就一肚子火,王先生今年2月在小区花1600元买了一个固定停车位,但是在接下来几个月的时间里,自己的固定车位总是被别人占用,原因是收费的停车管理公司没有给他安装地锁。 王健:2月10日交的 然后给了一个车位 还有一个固定车位号 还写了一个收据 没有发票 然后到4月份 我去找他们 因为没安上(地锁)吗 车还是乱停 他们一个经理就给我打哈哈 说好话 大哥 你支持我们工作 过两天就安 解说:没有车位到还罢了,自己的车因为被迫停在了别处,经常被别人的车剐伤。王先生心里自然不是滋味,再次找到小区机动车停车管理人员时,却得到了一个令人气愤的回答。 王健:当时他们就说 你这个是不是在外面蹭的 开进来了 我说我这车天天进出 我停进来你就应该看见 你怎么能这么说话 当时我就非常生气 就把车横过一回。 解说:原来王先生停车堵门已经不是第一次了,被人说成是在小区外蹭坏了车的王先生一气之下就堵了门,同时提出要求退还停车费。不过这第一次堵门,很快被小区里负责机动车停车管理的金地公司负责人用好言好语平息了。 王健:那个人就是太会做人了 老说好话 而我又不是斤斤计较的人,他说一个是修 一个是(停车时间)延期两个月 我说让你去修 耽误我好多事 我自己修 解说:就这样王先生自己花钱把车修好了。没过多久,当王先生再次去协商退费时,金地公司换了负责人,对方提出的解决的方法,让王先生做出了再次停车堵门的举动。 王健:前两天 我又去找 他们换了一个杜经理 他说得扣费 我说扣什么费 他说扣2月份到9月份的临时停车费 我说我交的是固定车位费 你没有兑现当初的承诺 我也没有享受到这份服务 我就应该合理合法地要回我的全部费用 解说:因为扣多少钱的问题,就应该把车横在大门口吗?根据王先生讲述,让他实在受不了的是金地公司新换的负责人杜经理。 王健:我说4月份有退钱的 4月份有全款就退了 他来了一句 你当时4、5月份这两个月就应该坚持退 我骂了一句人 我说真混蛋 当时一个劲跟我说好的 让我支持你们 我说现在倒反过来 你倒赖我为什么不坚持退 我一拍桌子我就出来了 主持人:都是金地公司,前后两位负责人的态度和处理办法实在是反差太大,原本可以商量解决的事,就这样,因为言语的冲突,让王先生又演变出再次停车堵门的过火行为。那么,王先生所提到的4、5两个月中,小区里曾经部分业主得到停车费的全额退款的事情又是怎么回事呢? 解说:据金地停车管理公司丰台分部的郭经理介绍,去年年底,金地停车管理公司和这个小区的物业公司签了委托管理合同。为了普及宣传,开始实行免费服务。当时受到业主的欢迎,甚至有人送来了锦旗。 解说:宣传期过后,金地公司决定在今年2月份开始实行收费,自此小区的停车管理上就遇到了麻烦。王先生的泊车的地锁至今没有安装,也主要是因为受到其他居民阻挠的结果。 金地公司郭经理:我们承诺给他们一个车锁 安车锁 没想到在小区给固定车位安车锁的时候 受到了无车族许多老百姓的反对 一个是不让我们安 一个是安上就砸掉 解说:就在这个金地管理分公司的门口,我们看到了两堆地锁,左边的一堆就是被小区居民破坏了的地锁。据工作人员介绍,他们有将近100个地锁受到人为的破坏,公司为此损失大约9000多元。究竟是什么原因导致居民会阻拦安装地锁呢? 小区居民:那边安地锁我们不管 但在这路边上安就不行 这条路太窄了 万一着火了 消防车肯定进不来 解说:金地公司郭经理还向记者透露居民支持王建轿车堵门,不单单是对金地公司有意见,更多的原因是,居民认为开发商事先承诺的很多建设标准没有达到居民要求。自己只是代人受过而已。 金地公司郭经理:好多老百姓谈到了这个小区不适合做停车场管理 这个小区绿化率不够 这个小区我们物业费都不交 这个小区我们水电费都不交 我凭什么交你的车费。 王健:我们支持你 要求金地刘举注明总经理到现场解决全额退费问题 写着一个相同遭遇的车主 9月28日 王健:一定要坚持到底 小区所有有良知的业主都支持你 赶走不受欢迎的人 我觉得我堵车要是无理取闹的话 不会有这些东西贴在我车上 主持人:据郭经理介绍:金地停车管理公司北京市第一家停车管理公司,他们还通过了管理认证。今年3月,北京市公安局为了防止涉车案件增加,特地下文推广机动车进入小区管理的方式。由于金地公司管理规范,北京市公安局丰台分局还特地发文,指定金地公司在丰台区推广进入小区。可没想到,在这个小区,他们却遭到了集体抵制,不得不在4、5月份退还了部分车主的全部费用。 看法: 主持人:继续来关注停车管理这个话题。金地公司觉得自己的管理质量无庸质疑,在这次堵门事件里,自己完全是代人受过。受到广大业主支持的王先生,也觉得自己做法是合情合理。那么,对于这个轿车堵门事件中的对立两方,王先生和金地停车管理公司他们的做法以及业主们提出的要求,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呢? 解说:最近,北京出现了几起因为物业纠纷开车堵门的事情,对王先生来讲,虽然有很多居民表示支持,但开车堵门之后,并没有对解决实质问题起到任何帮助。王先生是不是应该考虑一下,应该采取什么样的方法来维护自己利益呢? 首都经贸大学教授 王雨本:他已经影响了其他业主或社会公众的路权了 王先生的具体做法不应该提倡 但王先生的合法权益必须得到法律的保护 王健:该退的也退了 该不交的也不交 为什么要收我的钱 为什么我交了钱还扣我的钱 我就不明白这一点 他们有什么权力去这么做 解说:面对业主们的不满情绪和对金地的有各种各样的说法,而金地停车公司管理的郭经理强调,公司对小区内车辆管理的权利,完全符合北京市机动车管理的有关规定。 金地公司郭经理:机动车管理应该是小区物业的一个基本职能 按照今年7月1日机动车管理的有关规定 物业公司有权对进入小区的车辆进行管理 他也有权委托专业的公司进入小区进行机动车管理 恰恰我们公司所有的管理小区都是通过物业公司的委托签定了正式合同 进入小区对机动车进行管理。 北京市英岛律师事务所 邓泽敏:根据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02年和04年的规定 从权限的角度来说 物业公司委托这个金地公司对小区的机动车进行管理是没有问题的 首都经贸大学教授 王雨本:应该说分包可以 但必须经过业主的同意 业主不同意的情况下 这个分包合同或者停车公司签定的合同是不能被认可的 征求业主同意程序必不可少 解说:很多专家认为,物业公司与金地公司签定的合同是合法有效的。但是,在这个合同正式生效实行之前,他们还缺少一个必要的程序,那就是应该征求广大业主的意见。也正是因为这个程序没有落实到位,金地停车收费管理才遭到了业主的集体反对。 小区居民:金地停车公司到这来的时候 业主谁也不知道是谁把他们请过来的 也没经过业主的同意 就到这儿来 来了之后任何场地措施都没有改善 上来就收费 凭什么收费呀 大家意见特别大 一个是谁请你来的 一个是你来了为什么收费 北京市英岛律师事务所 邓泽敏:按照04年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发出的663号文件 按照那个规定 通过业主大会来进行表决 比如说有投票权1/2以上业主投票 形成一个决议 首都经贸大学教授 王雨本:操作过程中可以采取很多种办法 比如说召开一个全体业主参加的大会 大家表决一下 能不能采取书面征求意见的方式 收集上来公示一下等等 方法很多 程序是不可少的 解说:王先生停车堵门的事情中,居民对公共停车场是否应该受费提出质疑,这个质疑却暴露出目前生活中存在的一个法律空白:在商品房小区内,公共停车场产生的收益应该归谁?由于目前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不同专家之间的看法也截然不同。 小区居民:我看北青报上写着 如果业主有公摊面积的 就不能以赢利为目的 收停车费 就是外墙投影的一半 因为我们都是业主 都已经摊了公用面积了 北京市英岛律师事务所 邓泽敏:停车场一般没有单独的产权 即使有 属于开发商的可能性也比较大 因为停车场在土地之上 土地所有权证 或者土地使用权证只有开发商有 从这个角度来说 最有权利对土地行使相关权益的应该是开发商 首都经贸大学教授 王雨本:城市土地归国家所有 开发商在国家那里得到了土地的开发权 使用权 然后进行了开发 最后在商品房出售的时候 我相信他已经把这些土地使用权的成本打进了商品房销售的价格成本当中了 在这种情况下 业主买到的 不仅是建筑物本身 还包括公共面积的部分 同时也包括周围环境 北京市英岛律师事务所 邓泽敏:业主现在虽然买了房 虽然房价里有地价款 但是土地到底有没有使用权 享有多大的使用权 目前在产权证上都体现不出来 虽然业主的房价里都有地价款 但是他对土地的使用权是不是享有法定的使用权 目前还没有严格的 或者明确的法律界定 首都经贸大学教授 王雨本:在一个小区之内所有的绿化 卫生 治安等等 所有的费用都是业主出的 那么 业主已经履行了义务 但这种土地 道路的权益他是不是也享有呢 另外 我们再延伸一步 很多小区都有广告 插转卫星的基站这样的商业目的的服务 可以收到一定的费用 那这些费用的权利是谁的 是物业公司的还是所有业主的 解说:在专家们看来,依照现行法律规定,很难确定现有的商品房小区中,一些公共场所的产权归属,因而也很难确定,由此产生的收益的归属。为了防止发生分配不公的现象,有必要在明年出台的《物权法》中加入相应的内容。 主持人:停车费包含两部分的内容,一种是对车辆停放占用土地或者房屋的使用费,也就是购买或者承租停车用土地、房屋所支付的对价。另外一部分,则是清洁、保管、照明等服务性费用。不同的收费决定了车主与收费主体间不同的法律关系,相应地,确定了他们之间不同的责、权、利关系。遇到类似这种责权利的法律关系,我想每一位业主都应该提高自己的法律意识,用正确的方式方法处理问题。 《法制日报》社影视中心《法制播报》 电视节目全国播出网 news.sina.com.cn/c/2004-08-26/10044142519.shtml 新闻线索、维权投诉,请拨打010—84720124 相关专题:法制播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