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诸城公车违章单位负责人须向市长当面检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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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6日12:52 齐鲁晚报 | ||||||||
近日,诸城为加强城区交通管理,创造良好交通环境,推出了市长追究交通责任制度,促进交通安全齐抓共管的社会化进程。 在工作中,诸城市政府对城区交通管理工作高度重视,他们针对当前部分单位和个别部门负责人存在的重经济效益、轻交通安全的问题,专门召开市长办公会研究,将城区交通管理列入建设“平安诸城”的一项重要内容,市长每周召开一次会议,专门听取职能部门
市长还亲自组织分管市长和公安、交通、安监等单位的负责人定期不定期地到城区检查交通安全问题,查纠交通违法行为,并专门指派市政府一名秘书长与电视台协调,对公安交警查纠的部门、单位、企业发生交通违法行为的车辆,逐一登记,在电视台予以曝光,通知曝光车辆单位的负责人按时到市政府当面向市长做出检讨,加以整改。仅9月份以来,就在电视台曝光部门单位发生交通违法行为的车辆56台,有12名单位负责人向市长当面做检讨。在35个部门、企业、社区建立了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做到管好自己的车,教育好自己的人,确保交通安全。通过采取这些措施,目前,诸城市城区交通安全齐抓共管的局面已初步形成。(通讯员董发荣 殷秀丽 记者刘炳文) 相关专题:部分省市实行政府机关公车改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