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高官称香港政制发展最终须由主权政府决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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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6日15:42 新华网 | ||||||||
新华网香港11月6日电 香港特区政府政制事务局局长林瑞麟6日表示,香港不是一个主权体制。所以在有关政制发展及宪制修改事宜方面,香港虽有一定的角色,但最终要由主权政府来决定。 林瑞麟6日在出席有关政制发展研讨会时说,特区政府刚刚完成历时5个月的第三号报告的公众咨询,年底前可发出第四号报告,之后还会有几个月的讨论时间。希望在2005年
林瑞麟说,要做好香港政制发展工作,最重要的是要明白一个根本的原则,政治是一门讲求协调和创造共识的艺术。“政制发展并不是一件容易处理的事宜,但我深信如果97回归的问题我们都处理得好,2007年的政制发展问题,香港社会以多年的经验及变通、办事的方法,也应该可以处理得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