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国税局7名买官者落马61人违纪被处理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0日22:36 新华网 | ||||||||
新华网呼和浩特11月10日电(记者汤计、李泽兵)据内蒙古自治区纪检委10日披露的消息,内蒙古自治区国税局依据《国家公务员条例》的有关规定,近日对肖占武受贿案件中涉案的61名违纪人员进行了处理,其中7名盟市局正处级局长被免职。 原内蒙古自治区国税局党组书记、局长肖占武,因受贿罪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检察机关在侦破肖案中,发现内蒙古国税系统有61人程
经过两个多月的甄别,内蒙古国税局近日作出如下处理决定:二连浩特国税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志俊等18人分别受到行政降级、记大过、记过、警告处分;郭树安等24人因情节轻微、态度较好免于处分,但免于处分决定书附违纪事实一并装入本人档案;对薛峰等15人进行批评教育;对原国税局人事处长赵喜顺等4名行贿情节严重者,待司法程序全部终结后另行处理。其中违纪金额在2.4万元以上29人中的22人,受到了政纪处分,政纪处分比例达到34.38%。 据记者了解,内蒙古自治区国税局这次处理的人员中,7人因在个人职务升迁中行贿,全部被免去现任职务。内蒙古自治区国税局党组还宣布,所有在肖案中涉案的61名违纪人员,今后不再列入系统内后备干部人选。关于上述人员的党纪处分正在进行中。 今年62岁的肖占武,2003年6月因涉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刑事拘留,同年7月11日被逮捕。今年7月21日,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合议庭一审判处肖占武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相关专题:《党内监督条例》出台 反腐进入新阶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