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法治在线》看法制类节目创新创优的问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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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25日16:52 央视《法治在线》 | ||||||||
法制类节目在整个电视传播中的地位和作用是十分重要和独特的。只要法律、正义、公正、弱势群体等等这些词汇不仅存在于书本里和课堂上,只要伸张社会正义,光大人间正气仍然是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应有之义,只要锄霸安良、弃恶扬善仍然是吸引人们眼球的主要资源之一,法制类电视节目就永远处于上升通道。本文将以近年来中国电视出现的一些优秀法治类节目为研究文本,来分析电视法制类节目创新创优的特点、发展空间以及前景预测。
央视新闻频道的《法治在线》栏目开播不到一年,尽管处于非黄金时间段,却多次打破新闻频道的最高收视记录,虽然节目还有诸多不够成熟、精致的地方,但从观众对节目的 反映来看,《法治在线》已经具备了成为新闻频道主打品牌节目的潜质。《法治在线》并非法制类节目的先行者,面对已经成名的竞争者,面对全国多达数十个法制类栏目,《法治在线》 如何以鲜明的的个性脱颖而出的呢? 一、充分展现法治事件现场 2003年8月《法治在线》播出“第一现场:高架桥夜捕飞车贼”,通过隐藏在高架桥边一座居民楼内的摄像机真实记录了广州某高架桥上一段时期内频频发生的飞车团伙抢夺行人财物的现场,其中一个1分钟左右的长镜头让我们记忆犹新:飞车贼为抢包明目张胆的将一名不肯放手的受害者在桥上拖了20多米,犯罪者的张狂、受害者的无助就在这个摇摇晃晃的长镜头中一览无余,镜头的客观冷静、观者的拍案而起,现场的张力胜过一切有声有色的描述和评论。因为播出篇福所限,这个节目是分上下集播完的,上集刚播完,中心的电话就被打爆了,观众几乎是愤怒的指责栏目为什么不将该节目在一期中播完,现场的魅力可见一斑,这样的例子在《法治在线》中不胜枚举。《法治在线》作为在新闻频道内播出的新闻专题节目,在这一点上是非常符合新闻频道“第一时间、第一现场、第一需要”的传播理念的。中国法治类节目发展到今天,缺的不是评论,也不是探讨,缺的就是真实的现场。央视的《新闻调查》也经常涉及法治类题材,最初的《新闻调查》的片头语是这样说的:“接近事实真相从现场开始,接近事实真相从置疑开始”。这两句话从相当的一个侧面揭示了电视新闻节目锁定人们眼球的奥秘之所在。在电视传播中,现场感强的电视节目不仅受到观众的喜爱,而且也为专家所追捧。近年来,在中国电视新闻奖的评选中,有这样一个节目给大家留下了深刻印象,就是四川内江电视台的短新闻《内江警方勇擒劫持人质歹徒》被评为短消息类一等奖,这个短消息的的画面是劫持人质的歹徒已被警方团团围住,在被劫持的汽车里,这个歹徒已近乎疯狂。整个画面摇摆不定,甚至模模糊糊,但其现场感也恰恰让人如临其境,气氛的紧张使人有些窒息。在政府奖的评选中,电视短消息是最短的一个项目,限时在一分半以内,《内江》这样的作品之所以摘取一等奖的桂冠,原因只有一个:现场。 电视新闻离开现场将会怎样?不可想象。 2、 讲好故事 有专家曾提出过优秀电视专题类节目在选题和表现上的几个特征:选题的故事化,叙事的情感化,人物的个性化。学会讲故事,把故事编得好看并拍得好看,这已成为今天电视人共同的追求目标。美国名牌电视新闻栏目《60分钟》的节目执行主编席弗勒在回答“什么样的选题能进入《60分钟》”时说:“我们最基本的选题思路是,寻找一个小故事,但这个故事要在一个大的主题之下”。这些年来,我国电视工作者也在探索这一电视传播的创作思路。《法治在线》播出了一期关于打击传销的第一现场《蛊惑》,这个节目以一对年迈夫妇千里迢迢寻找沉迷于非法传销的女儿作为一条叙事的主线,将打击传销这样一个重大的法治主题寓于一个家庭寻亲的悲欢离合中。当节目中年迈双亲历尽千辛万苦寻找到了女儿的时候,昔日的乖乖女已成陌路人,双亲百感交集的拥抱只换来了冷漠:女儿使劲掰开父母的手臂以摆脱重逢的拥抱,传销就是这样泯灭人性的,而这只是许多参与传销的家庭中普通的一幕,然而这点滴的一幕、点滴的一个小故事却折射了传销极大的社会危害性,打击也就成为必然。这期节目播出四个多月了,观众的来信来电依然在关注传销问题,说明这个故事、这期节目已经深入人心,那么也就达到了栏目所追求的传播效果。 3:注重新闻性和时效性 过时的信息就像变质的食品,毫无价值。新闻性、时效性应该是新闻专题节目的生命。央视新闻频道的《法治在线》既是新闻专题节目,也是法治类专题节目,这就决定了《法治在线》是一档注重新闻性和时效性的法治类专题节目,这一点与其他的法治类专题节目相比就有着先天的优势。备受瞩目的“潜江大劫案”、“晓庆公司税案”、“刘涌案再审”、“杨新海杀人案”、“王怀忠案”等案件,《法治在线》都在第一时间、第一现场进行了独家的专访和报道,关于这些报道的文稿被全国各大媒体广泛引用和转载,而对这些案件的成功报导是在长期关注和精心策划的基础上进行的,也取得了很好的传播效果。就像《法治在线》的宣传语所说:“触摸中国法治进程的脉搏”,不触摸中国法治进程中的重大案件,又怎能触摸和点滴记录中国的法治进程呢?可以说新闻性和时效性不仅体现在《法治在线》的《第一现场》板块中,也体现在“法治聚焦”板块和“互动地带”板块中,主要表现在这两个板块对最新出台的法律法规的关注上,比如新的《婚姻登记条例》刚刚出台,“法治聚焦”板块就针对四川一名身患艾滋病的女患者结婚登记的事件邀请了法学专家就艾滋病患者到底能不能结婚,如果能结婚又该注意哪些方面的法律问题进行了探讨,“互动地带”板块也在条例出台前后就观众关心的有关结婚、离婚登记方面的新变化请民政部的官员与观众进行了沟通,取得了很好的传播效果。 4:力图揭示人与法的关系,体现法治精神 《法治在线》给人留下深刻印象的不仅是那些惊心动魄的现场,也不仅是专家对热点法治事件睿智的评点,我想还有节目创作者通过专访案件中心人物所力图体现得法治精神。《法治在线》有一期第一现场“无路可逃”,展现的是四川资阳第一杀手涂贵武垂死挣扎与警方几经较量最终难逃法网的全过程,在他落网之后,记者与他进行了这样一番对话: 记者:你最初杀人是为了什么? 涂贵武:为了钱。 记者:在你成为黑老大之后,杀人是为什么? 涂贵武:没有原因,只要自己安全就行了。 记者:你的理想是什么? 涂贵武:成为巨富 记者:怎么看待自己的一生? 涂贵武:很破,不希望孩子知道我是他父亲,我不能为人父。我现在才明白不要看那些“混”社会的混混(黑社会中人)吃得好穿的好玩得好,其实结局不是押赴刑场就是被江湖解决。 不用喊口号,不用威慑,法治的精神在这番对话中悄然体现,也正是这样的对话赋予了惊心动魄的现场以一定的思想,第一现场的可视性也就不仅仅体现在画面的冲击力上了。 以上几点也只是《法治在线》在法治类电视节目创新方面的一些努力尝试,开播还不到一年的《法治在线》在不断的摸索创作经验的同时,和全国所有的法治类电视节目一样,期待飞跃。应该说,全国法治类电视节目,还有相当的创新创优的发展空间。 二、法制电视节目创新创优的发展空间 1、 寻找感动 从大的理念方面来说,法律是为人服务的,而不是人为法律服务。以人为本是中国改革开放20多年来具有根本意义的重大突破和制度安排。我们常说法律是无情的,这是指违法乱纪者而言,而对大多数人来说,法律是有情的,因为法律从本质上来说是保护大多数的。 将这个问题放在中国电视这个大的参照系中,我们可以看到这些年来,中国电视屏幕上的作秀、搞笑、戏说等所谓热点此起彼伏。但是,人类的历史,中华民族的五千年文明史,不是作秀的历史,不是搞笑的历史,不是戏说的历史。人类的历史充满了血与火、灵与肉的厮杀和搏斗,这个世界从来就没有消停,我认为,我们法治类电视节目正是在这个人类生存的基本问题上不断地警示着人们。 关注情感,关注心灵,关注人的内心世界那块最柔软的地方,这理所当然地电视这种媒体的永恒的资源。这里我们还想提到这样一个例子:《北京青年报》2000年的一篇获中国新闻奖一等奖的消息《法警背起生病被告》。这篇作品报道的是北京东城区法院在审理一个50多岁的老太太受贿案时,由于她有颈椎病不能行走而由一名法警背着走到被告席上的过程。这条消息登在报纸一版的显著位置,同时配发了大幅照片——这个戴着手铐的老太太在法警的背上泪流满面。说这篇作品体现了人文关怀那都显低,我们甚至可以分析出这条消息在回击国际上的有的人用“人权”来攻击我国的作用。 对于电视法治类节目来说,我们还真需要这种既来自现场又让人感动的东西。《法治在线》也在力图展现这种既来自现场又让人感动的东西,有一期节目叫《父亲》,讲的就是一名与家庭断绝关系的女青年作案后在父爱的感召下自首的的故事 ,派出所,女儿愧疚而沉重的一跪之后,走进铁门的是躯体,走出铁门的是灵魂,感动我们的不仅是眼泪,还有历经挣扎之后最终释然的父亲的心、女儿的心。 2、 关注具有超前性、突破性的法律规定的出台 在去年的中国电视新闻奖评选中,围绕吉林电视台的一个新闻专题《一项关于出生的法规“出生”以后》能否获一等奖出现了很大的争议。这个专题的基本线索是:吉林省人大通过一项地方法规,达到法定婚龄决定不再结婚并无子女的妇女,可以采取合法的医学辅助生育技术手段生育一个子女。也就是说,允许独身女性合法生育。这项法规的超前性和突破性是显而易见的。反对这个专题获一等奖的评委甚至认为它有导向错误,而赞成的评委却认为这个专题是创新之作。最后的结果很富有戏剧性——表决时以极其微弱的三分之二多数得以通过。 如果说这个个案本身就有争议的话,那么去年的《收容遣送办法》被废止则获得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同,而这件事情的始作俑者——披露孙志刚被打致死的《南方都市报》记者陈峰也着实风光了一把,成为央视2003年记者风云人物的上榜者之一。与此被认为具有同等分量的还有“黄静事件”。我认为2003年中国新闻界和司法界的共同关注的这些个案至少有两点是需要我们特别注意的:一是平面媒体的记者抓大案的敏感和本事,二是所谓公共知识分子在司法制度建设中的作用的凸现。 中国的法制建设必然是与时俱进的,必然是一个发展的历史过程。也因此,留给新闻界的创新创优空间是十分广阔的。 3、 主持人走出演播室 让主持人走出演播室,这可能有些理想化,因为,哪怕是“人手不够”这样的理由都可以使主持人只能坐在演播室里。 这些年来,中国电视的主持人在演播室里已经表现得够充分的了。以电视新闻而言,主持人的肢体语言已经足够丰富——坐着不行站着的,摇头晃脑的,指手画脚的,说相声式的,双簧式的,光头的……五花八门,另类为荣。我真得担心说不定哪天冒出一个女光头主持人之类的“亮点”,那就更热闹了。 下一轮电视新闻的主持人大战应该说是现场大战。也就是说,谁站在了现场,谁将赢得未来。 法治类电视节目永远与风险、危险、冒险等词汇相伴,这是法治类电视节目的独特资源。光鲜的、亮丽的、另类的主持人不是观众对法治类电视节目的期待。在事件和案件的现场,只要我们的主持人在场,这已经足够了,就足以征服观众了。哪怕他(她)衣冠不整,哪怕他(她)披头散发,甚至哪怕他(她)狼狈不堪。 三、法制类电视节目市场化前景预测 1、真正意义上的法制频道出现 目前,中国已有一些频道冠之以法制频道。不过,恐怕连这些频道的“道长”也不敢理直气壮地说自己是真正意义上的法制频道。用电视剧来填充大量的播出时间是今天中国电视界的普遍现象,而且不少公检法题材的电视剧故事情节荒诞,格调低级庸俗。世纪之交的中国电视剧未能延续新时期公安题材电视剧的优良传统,而是在收视率的驱使下滑向血腥与暴力的泥潭,具有历史纵深感和艺术美感的精品之作十分罕见。 从宏观的角度来看,中国电视的频道专业化将会长期处于初级阶段。真正意义上的法制频道不是一朝一夕可以打造出来的。 2、 电视节目制作主体的多元化 不能否认,在整个电视节目的资源配置中,法制类节目是有利可图的。因此,盯着这块市场并已开始运作的大有人在。 比如《法制日报》已开始了向电视领域的进军,具体举措是在中国教育台办了两个栏目,一是《首播剧场》,二是《法制播报》。 实现投资主体的多元化是中共十六届三中全会的核心论点之一,也是今后中国社会的发展动力之一。电视节目制作主体的多元化是中国电视实现制播分离的必要前提,既然如此,这个方面将有很多好戏唱。中国的法制电视节目从业者应当有危机感,这是因为法制类的电视节目有相当的垄断性,但更有相当的社会性。 3、 法制类电视节目能否出现节目交易市场 目前,中国电视的节目交易市场只有电视剧和娱乐节目很热闹,而且,其中有相当的剧目是破案剧,并且,还有一个有趣的现象是不少热播的电视剧是由被称为“游击队”的民营电视制作机构拍摄的,像《罪证》、《重案六组》、《黑洞》,等等。我以为,随着非公有资本在电视市场的准入领域的放宽,电视法制类节目,尤其是法制节目中属于社教内容的一部分,会很快有非公有资本的进入。这样,不仅制播分离将会变得很现实,而且,由此带来的中国电视的新一轮变革也是显而易见的。 相关专题:法治在线节目实录 | ||||||||